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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平远县自然资源局将举行平远县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与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户籍在平远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平远县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年2月3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请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三、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将书面申请交到平远县自然资源局四楼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其中具有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贵崇,联系电话:0753-8899186)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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