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时间:2023-09-11
来源:
平远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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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公〔2023〕31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和布局是否达到要求,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3年9月16日在县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3年9月16日上午10时10分至10时33分。 二、届时县城区将启动固定警报器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平远县融媒体中心将在平远综合台通过画面、文字、声音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平远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平远县分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远分公司将通过短信发送防空警报试鸣信息。平远县融媒体中心将在微信公众号“平远发布”中发布防空警报试鸣信息。 五、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不搞防空疏散演习,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别,照常进行日常事务活动。 六、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为一次,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为一次,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鸣放3分钟。 以上各种信号鸣响1次,持续时间为23分钟。 特此通告。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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