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定于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3时在平远县自然资源局举行平远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内容 平远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3时 地点:平远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凡户籍在平远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平远县辖区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四、申请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4年1月15日(星期三)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属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1);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需提供机构证明、委托书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2)。接收听证申请材料地址:平远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四楼)。 五、确定听证会代表 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其中具有土地、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在举行听证会的5个工作日前确定听证会代表名单。 六、听证会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联系人:张贵崇,联系电话:0753-8899186。 特此公告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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