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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人民政府拟选聘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公示
时间:2024-01-12
来源: 平远县人民政府
点击: -

平远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9月21日发布《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平府公〔2023〕32号),至报名截止日共有20家律师事务所报名。经评分初审拟选聘4家律师事务所为平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现予公示:

第一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第二政府法律顾问:广东客中梅律师事务所。

第三政府法律顾问:广东诚优律师事务所。

第四政府法律顾问:广东义致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有关拟选聘律所有异议,可向平远县司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程序聘任。

联系电话(传真):0753—8125001。

通信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城南路82号。

邮编:514699。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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