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拟选聘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公示
时间:2024-01-12
来源:
平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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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9月21日发布《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平府公〔2023〕32号),至报名截止日共有20家律师事务所报名。经评分初审拟选聘4家律师事务所为平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现予公示: 第一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第二政府法律顾问:广东客中梅律师事务所。 第三政府法律顾问:广东诚优律师事务所。 第四政府法律顾问:广东义致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有关拟选聘律所有异议,可向平远县司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程序聘任。 联系电话(传真):0753—8125001。 通信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城南路82号。 邮编:514699。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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