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县在2022年度法治梅州建设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在梅州市首届客都调解员职业技能大赛上荣获一等奖。河头镇黄田村被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长田镇官仁村、河头镇黄田村成功创建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平远县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召开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会、报告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培训的必修课、列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积极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将学习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各镇各单位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嘉应学院教授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专题讲座。二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县政府主要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听取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三是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认真系统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审议印发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四是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五是利用媒体阵地加强宣传。各单位通过LED屏、悬挂宣传横幅等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二、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一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常态化。组织东石镇党委、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上进行年度述法,其他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书面述职,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常态化。二是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落实情况督查。据统计,全县12个镇及25个政府工作部门均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含公开情况)。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网络巡检情况的通报,进一步推进各镇各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三是组织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整改。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对省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主要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加强整改。四是做好法治建设考评工作。根据2022年法治梅州建设考评反馈我县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加以整改。召开2023年法治平远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法治建设考评工作。五是积极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我县申报的“五朵金花进校园”组团法治教育项目入选市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并参与省专家视频对接评估。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高质量,优化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印发《平远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促进高质量发展。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列为“一号改革工程”,召开全县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暨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大会,12个镇党委书记和23个县直单位“一把手”在现场签订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二是强化服务管理,优化发展环境。印发“极简审批”改革工作方案,梳理极简审批各项清单1378项,打造高效便捷服务流程。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推动审批事项、办事时限应减尽减、应缩尽缩。1851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在线申办率达100%,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分厅)进驻率达100%。推进对标广州优化政务服务要素工作,涉及的实施清单事项100%完成优化。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办事质量和效能。启动运行24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设置“办不成事”窗口,倒逼服务效能再提升。四是提升法治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在县高新区分别成立诉讼服务站、检察服务点及公共服务法律服务工作站,县司法局在县高新区设立“律师慧企工作点”,打通法律服务园区“最后一公里”,为平远“百千万工程”提供法律服务。选聘15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涉外法律风险。召开企业代表专题座谈会,解决企业遇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五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完善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制定抽查计划135条,抽查对象645户。六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我县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强化“双公示”平台数据录入和共享,主动向社会公开,累计录入28128条数据,其中行政许可24474条,行政处罚3654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依法治理水平。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县政府(县府办)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并按规定备案。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对我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保留19件、修改6件、废止12件、宣布失效3件。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印发《平远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各镇各单位均能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平远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关于国道G206线平远县超竹至梅平径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多个项目进行公众征求意见。组织《平远县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多个项目听证会。二是创新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制度。印发《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创新规范政府法律顾问聘请模式,拟选聘四家律师事务所,为全县43家政府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加强政府决策事项审查。重点针对县重点项目和工程事项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全年共审查重大合同、政府常务会议行政决策议题及其他涉法事项209件;研判县重点建设项目、钙基产业、县城提质改造、全县小水电整治、城乡环境整治、房地产保交楼项目、网络舆情稳控、景区综合规划等涉法事项49件。四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后评估工作,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切实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培训。组织各执法单位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印制《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实践篇》发放给各单位,提高执法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共194人参考,通过率达98.5%。三是积极推广使用梅州“粤执法”。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梅州“粤执法”线上全流程办结行政检查案件424宗、行政处罚案件27宗。四是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各类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共5406条。五是全力写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镇和街道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的公告》要求,协调各镇及县直职权下放单位认真做好乡镇职权下放事项调整工作。六是全面推进创新包容审慎新型监管工作。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公布本主体减免责“四张清单”(免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以及免强制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七是加强检司联动,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检司联动工作的沟通机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加强执法监督。八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暨“雷霆行动”、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九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引进专业律师团队对各镇和县水务局等县直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县评查小组进行复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更加完善。一是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水平。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不断健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二是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夏季治安打击暨“雷霆行动”“1+N”“鹰击”等系列专项行动。积极开展“1+6+N”工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推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积极探索推广平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一带一法四参与”社会治理模式,努力打造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县公安局通过“五联”协作机制,共护三省边界平安。三是积极探索复制“行政复议+调解”办案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23宗,其中作出行政复议决定6宗,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13宗,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宗,正在办理3宗,没有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撤销的复议案件。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19份,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5宗,4宗胜诉,1宗正在办理。四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县司法局联合县税务局设立平远县税费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税务+司法”的协作联动。举办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队伍业务水平。围绕重要节点,针对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58次,预防矛盾纠纷103件;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59宗,成功调处643宗,调解成功率97.5%。五是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采取“整所进镇,村(社区)聘律师,团队服务”模式,签约市内4家律所24名律师担任全县143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59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份,办理法律援助239宗、公证181件;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共开展法治宣传573场次,参与人民调解659宗,调解成功率97.5%。“12348”广东法网共接单276宗,服务时长3857分钟。六是积极开展创建“无信访村(社区)”“千名信访干部千镇行解民忧”活动。对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未发生到县级以上(含县级)信访事项的26个村(社区)授予首批无信访村(社区)荣誉称号,予以通报表扬。 (六)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和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监督常态化、具体化,不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综合效能。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7件,县政协委员提案51件,办复率达100%。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三是加强政府督查工作,推动政策落实。通过开展“三定一督一通报”,对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民生实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地见效。四是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组织实施审计项目18个,作出审计处理决定16宗,发出整改督办函15份,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五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全年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856条,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8件,收到2件人民网省长市长留言并及时答复。六是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和12345热线工作。共处理效能投诉8件,不存在作风效能问题,未出现“黄、红”牌警告。承接处理12345便民热线、国家政务平台、粤省心、行政效能投诉、好差评等工单2725件,按时办结率100%,回访群众满意率99.53%。 (七)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学法常态化。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案件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全县476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平均分达99.42分,参考率98.92%,及格率99.9%,优秀率99.39%。二是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活动,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选取县检察院等5个单位在2023年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上进行现场述职并评议,均取得优异成绩。三是有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成一支覆盖143个村(社区)、规模达580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精心打造大柘镇黄沙村红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让红色法治文化护航乡村振兴。河头镇黄田村被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长田镇官仁村、河头镇黄田村成功创建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是形式多样开展法治宣传。全面推动“五朵金花进校园”组团法治教育新模式,让法治教育在学校、家庭、社会生活中产生叠加效应。组织律师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制作《“聪明药”能使人变聪明吗》禁毒普法微视频、举办法治书画剪纸线下活动和线上展播,营造了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全县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50多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2万多份,为群众现场提供法律咨询6500多人次。 四、主要存在问题和2024年主要安排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系统性还不足。二是部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不够,法治思维能力有待加强,把部门法治建设定位为“事后消防员”的兜底角色,忽略事前防患和事中稳控等程序要求。三是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机制仍需健全,职能发挥不充分。四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还需加大,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仍需规范和充实。五是乡镇职权下放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展不平衡。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员少,素质参差不齐且变动大,个别镇执法人员存在在编不在位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难免存在接不稳、接不住的现象。县直职权下放单位与各镇协调指导机制运转不够顺畅,各镇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不足。六是律师、公证、社矫、基层法律服务等公共资源仍然紧缺,难以及时全面满足社会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七是各行政执法单位使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案无纸化办案率与法治建设考评指标尚有差距,无纸化办案率未能达到90%,各执法单位重视程度不足,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性仍需加强。九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方式有待创新。 2024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远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力度和广度,发挥领导干部和法治部门的法治引领作用。二是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三是进一步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四是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全面贯彻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五是持续做好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应用行政执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压实各镇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六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七是健全便捷高效、普惠均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八是持续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督察考核,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有效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九是做好县委依法治县办与花都区依法治区办的结对提升工作,全面推进我县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十是按照市落实《广东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方案,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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