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公〔202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1〕62号)和梅州市河长办《关于下达梅州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的通知》(梅市河长办函〔2021〕116号)要求,结合梅州市平远县实际,现将梅州市平远县2021—2023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一)有堤防的河道 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有堤防的江心洲,堤防、护堤地及堤防迎水侧以外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二)无堤防的河道 1.无堤防、无规划要求的河道 有护岸河道:根据工程级别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一般宜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10m确定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 无护岸河道:穿越城镇、村庄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按现状河岸线外延不小于3.5m确定。其它情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或按现状河岸向外延伸不小于5m确定管理范围边界线。 2.无堤防、有规划要求的河道 无堤防河道,且有经批复的河道治理规划,明确了设计断面的,按规划要求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对于规划改移的河道,管理范围线应按现状河道修正,符合现状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要求。 二、河道管理范围 本次公告河道管理范围为梅州市平远县2021—2023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合计53条,共302.512公里。 1.南楼溪起点为南楼,终点为三达村,河道管理划定河长2.78km; 2.木溪水起点为石壁头,终点为仁居河汇入口,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4.48km; 3.邹坊河起点为塘坊里,终点为合溪口,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0.59km; 4.飞龙溪起点为社背,终点为仁居河汇入口,河道管理划定河长5.59km; 5.麻楼溪起点为麻楼水库,终点为仁居村,河道管理划定河长8.88km; 6.黄沙溪起点为泥竹塘,终点为楼前村,河道管理划定河长3.3km; 7.角坑溪起点为田寮下,终点为岳兴饭店,河道管理划定河长4.13km; 8.樟田河起点为金溪村,终点为黄田水库,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1.95km; 9.象牙河起点为下颈峰寨,终点为黄田水库,河道管理划定河长5.48km; 10.快湖溪起点为旱塘缺,终点为河头卫生院,河道管理划定河长7.28km; 11.龙文溪起点为苎子坪,终点为龙文村,河道管理划定河长3.76km; 12.金田水起点为蒲坑,终点为石窟河汇入口,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0.02km; 13.木联河起点为桂香角,终点为大新村,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3.03km; 14.泗水河起点为千斤窝,终点为石窟河汇入口,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5.36km; 15.樟坑溪起点为祭下,终点为徐屋,河道管理划定河长3.992km; 16.双石河起点为双石村,终点为东石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91km; 17.乌泥嶂河起点为乌泥嶂,终点为大屋村,河道管理划定河长2.28km; 18.坑子陂河起点为坑子陂西,终点为东石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2.1km; 19.明源河起点为雷公坑西北,终点为东石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48km; 20.车子岗河起点为杉水角,终点为东石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3.72km; 21.程坑子河起点为二坑坡,终点为东石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3.05km; 22.邓举塘河起点为下白坭坑南,终点为俺下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2.21km; 23.毛辽坪河起点为人民大厦南,终点为俺下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0.75km; 24.佛子岗河起点为下圩西北,终点为东石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05km; 25.西山排起点为长坑径水库,终点为河背,河道管理划定河长3.25km; 26.下端河起点为大屋村,终点为东石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87km; 27.锡水溪起点为儒打树,终点为上湖洋,河道管理划定河长5.11km; 28.坎下溪起点为油寮下,终点为溪子背,河道管理划定河长3.38km; 29.白水磜溪起点为大坑头,终点为下肖陂,河道管理划定河长7.34km; 30.高峰滩灌渠起点为大塘肚南,终点为柚树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16km; 31.蛇子岗溪起点为加油站,终点为超竹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0.54km; 32.邬石头河起点为南蛇山北,终点为大柘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0.77km; 33.丑子地河起点为坝头圩,终点为东石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06km; 34.俺下河起点为塘铺里,终点为胡屋,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2.08km; 35.嶂下溪起点为樟下,终点为徐屋,河道管理划定河长2.31km; 36.梅东溪起点为黄沙村,终点为大柘河汇入口,河道管理划定河长3.82km; 37.岭下河起点为船形,终点为大柘河汇入口,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0.64km; 38.凤二河起点为上营子,终点为竹子坝,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4.33km; 39.田兴河起点为店里,终点为凤池村,河道管理划定河长5.14km; 40.超竹河起点为岌上,终点为大柘河汇入口,河道管理划定河长8.67km。 41.合畲溪起点为下官坑,终点为中行中学,河道管理划定河长2.34km; 42.上举河起点为银隆径水库,终点为乌溪子,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4.67km; 43.上举河支流起点为三坑里,终点为山子下,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35km; 44.成文河盘龙水起点为成文村,终点为视头,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0.98km; 45.安仁河起点为马鞍石,终点为安仁村,河道管理划定河长8.09km; 46.先锋河起点为寨下,终点为茶园下,河道管理划定河长6.16km; 47.棉羊河起点为棉羊村,终点为潭头村,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82km; 48.竹坪溪起点为黄岌畲,终点为狮子岌下,河道管理划定河长4.24km; 49.长安河起点为超南村,终点为葛藤坪,河道管理划定河长7.96km; 50.长庆河起点为大路面,终点为埔前,河道管理划定河长7.65km; 51.柘峰头河起点为大鱼塘南,终点为柚树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74km; 52.柚上河起点为半岌东,终点为柚树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59km; 53.小柘河起点为蕉心坑,终点为柚树河,河道管理划定河长13.28km。 具体详见各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附件)。 三、河道管理要求 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2.禁止在河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3.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4.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存放物料等活动; 5.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拦河渔具; 6.禁止围垦河道; 7.不得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 8.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砍伐或者破坏护堤岸林木; 9.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碱液或者剧毒废液、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10.禁止在河道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11.禁止在河道内依法划定的砂石禁采区采砂、无证采砂、未按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 四、其他 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河湖管理单位:平远县水务局,监督电话:(0753)8827086。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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