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1期) 为缓解当前旱情和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平远县气象局将于2024年3月7日至12月31日视情况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4年3月7日至12月31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平远县石正镇富石水库作业点。 三、作业方式: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平远县行政区域内。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就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送交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平远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753-8824402 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凤池村 联系人:严龙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平远县气象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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