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法治平远建设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深入开展主题教育,通过召开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听取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传达学习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精神等,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各镇各单位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培训的必修课、列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依托县融媒体矩阵,运用好平远新闻、“平远发布”、平远通APP以及各单位LED屏、悬挂宣传横幅等,多渠道深入宣传,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群众基础。三是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系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 二、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带头落实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组织上举镇、县林业局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上进行年度述法,其他单位则进行书面述职,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常态化。二是开展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落实情况督查,全县12个镇及25个政府工作部门均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含公开情况),并在2023年法治梅州建设考评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三是组织召开“以高质量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全面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质效。一是成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县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印发《平远县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方案》等,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体系保障。二是大力提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开设“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提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一件事”办理服务,高标准全流程网办事项在线申办率达80%。三是推进数字政府政务数据共享。全县各单位在广东省“一网共享”平台共编目挂接本地数据目录231个,其中电子证照类数据目录11个,系统库表类数据目录4个,文件类数据目录216个。四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年共向梅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9567条,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987条、行政处罚事项1580条。有序推进完成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工作,全年成功上传信用承诺数据共11031条。我县无机关、事业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五是建立对口帮扶优化营商环境机制。与广州市南沙区签署《优化营商环境对口帮扶协议书(2023—2025年)》,并联合印发合作共建举措清单,打造承接产业有序转移的配套市场营商环境。六是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设立平远县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站,填补我县涉外法律服务空白,为涉外企业和员工免费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依法治理水平。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调整情况,重新公布了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并按规定备案。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24件、修改6件、宣布失效1件、废止6件,从源头上清理涉企乱罚款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四是积极发挥差干镇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印发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镇各单位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平远县2024年秋季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平远县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等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组织听证会。二是在梅州市内首次以整体打包、公开选聘的模式,选聘4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全县43个政府单位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平远“百千万工程”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加强政府决策事项审查。全年共审查重大合同、政府常务会议行政决策议题及其他涉法事项238件;研判县重点建设项目、暴雨灾害受灾群众安置方案等重要涉法事项80件。四是开展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深入掌握决策实施情况,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印发《平远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平远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等,建立我县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会商机制,进一步强化执法体系保障。二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4年组织184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通过率达92.93%,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等。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共公示各类行政执法结果信息9248条。积极推广使用梅州“粤执法”,2024年全县通过梅州“粤执法”线上全流程办结行政检查案件1164宗、行政处罚案件37宗。四是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质量一体化提升系列活动的工作方案》,压实县直职权下放单位对下放职权的培训、指导职责。五是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印发《平远县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推进柔性执法方式。积极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及涉企“综合查一次”等举措。全年制订日常监管抽查计划106条,抽查对象399家,已完成380家,其中开展联合抽查36次,抽查对象96家,已完成90家。六是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合力。健全检司联动机制,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县司法局会同县纪委监委等单位,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及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督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督查并印发督查通报。七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成案卷评查组,抽查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114宗,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 (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大力推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梅安2024”等系列专项行动,强力打击突出违法犯罪,保障群众安全。印发《平远县“6·16”特大暴雨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方案》,积极做好应急救援、灾后安置和纠纷调处工作,充分保障受灾群众利益。二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1+6+N”工作体系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三是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办案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29宗,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8宗(其中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14宗),正在办理1宗,没有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撤销的复议案件。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12份,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7宗。四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做好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队伍业务水平。围绕重要节点,针对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77宗,成功调处656宗,调解成功率97%。五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引进4家律所29名律师负责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894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1份,受理法律援助308宗、公证66件;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共开展法治宣传578场次,参与人民调解15宗。“12348”广东法网线上即时法律服务接单606宗,服务时长7039分钟。 (六)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强化作风建设。开展干部“亮诺亮绩亮牌”活动,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巡察和审计整改工作,不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综合效能。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全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80件、县政协委员提案48件,办复率达100%。三是加强政府督查工作,推动政策落实。对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重点工作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地见效。四是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组织实施审计项目19个,作出审计处理决定10宗,发出整改督办函17份,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五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531条,全年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00条,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件,人民网省长市长留言9件,均已及时答复。六是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和“12345”热线工作。共处理效能投诉5件,不存在作风效能问题,未出现“黄、红”牌警告。承接处理“12345”便民热线工单3972件,按时办结率100%,投诉举报工单办结满意率98%。“好差评”主动评价率提升至99.9%,政务服务质量得分提升至10分。 (七)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常态化学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县参考率达98.29%,及格率100%,优秀率99.68%,平均分99.66分。二是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选取县审计局、热柘镇等4家单位在2024年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上进行现场述职并评议,均取得优异成绩。三是有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差干镇三达村、河头镇珠坑村、东石镇凉庭村、东石镇汶水村、东石镇茅坪村成功创建2023年广东省乡村治理示范村。四是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治教育在学校、家庭、社会生活中产生叠加效应。积极开展“以法慧企·粤行越稳”等送法入企活动,加强涉企法治保障。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游园会,丰富普法形式,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主要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充分。部分单位政治站位不够高,未能充分认识到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未亲自部署抓落实,导致部分工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部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系统性有待提升。 (二)专业人员配备不够充足。各镇和政府工作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和执法监督协调机构建设仍需进一步健全,法制审核人员不足。律师、公证、社矫、调解等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难以及时全面满足社会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流动大,专业性人员欠缺。个别县直职权下放单位与乡镇协调指导机制运转不够顺畅,一定程度上存在接不稳、接不住的现象。部分镇因场地、资金限制未能达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硬件标准,且缺少执法移动便携办公设备。 (四)行政执法平台办案少。部分执法单位对推广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使用平台办理案件量少,导致我县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案量靠后,且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不及时。 五、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我县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深度、力度和广度,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全面贯彻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为加快平远苏区振兴、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改革、助推“百千万工程”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健全便捷高效、普惠均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平远推进“百千万工程”提供法律保障。四是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五是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六是持续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督察考核,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有效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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