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94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平远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热柘镇单元)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方案编制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的原因 (一)不适宜稳定利用调出:调出热柘镇临近国道、受城镇建设影响的零星永久基本农田0.1302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别4.2等),该地块破碎化严重,耕作条件持续恶化。 (二)产业发展保障调出:为重点项目“平远县低空智造产业园区”腾挪空间,调出永久基本农田3.4339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别4.2等)。 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补划方案是在确保平远县永久基本农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集中连片和总体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对梅州市平远县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业区进行局部调整,占用及补划地块主要位于热柘镇热柘村和热水村。补划面积3.5905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4.0等。调整后,平远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划控制指标均保持不变。 三、公示期限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日期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止,公示期共10天。 (二)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反馈意见至县自然资源局耕修股,联系电话:0753-889912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同时必须阐明本公示事项对其产生利害关系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三)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日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