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北部新城
规划建设管控的通告
平府公〔2021〕4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北部新城规划建设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影响规划实施的乱修乱建、抢修抢建、抢栽抢种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北部新城规划范围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严控范围:东至平远县裕兴万年水泥实业有限公司、黄沙村;南至环北路、平城北路;西至广东南领药业有限公司后面、济广高速;北至在建的G206绕城段,总面积8.67平方公里(具体四址范围详见附图)。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管控范围内违法违规抢(搭)建构筑物、抢栽、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三、大柘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对于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和抢栽、抢种行为,进行坚决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各社区、村(居)委会及广大干部群众应当主动监督、举报各类违法建设、抢栽、抢种行为。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投诉举报电话:0753—8213623,0753—8823341。
特此通告。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