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林小姐
留言日期:
2022-12-19
主题:
平远奥园买的房逾期交房不赔付
内容:
你好,我是平远奥园买了预售房的业主,这买房子的钱是首付是两代人的积蓄,我们合同是写着2022年12月30日交付,现收到平远奥园置业公司发出的通知说是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交付,对延期交付的违约金只字未提,只说是疫情,但我了解到,疫情不可抗力是需要镇府部门提供的停工停业的证明为准,哪怕有都是按写的日数算,除了免责的天数,其他延期的时间,房地产还是要支付给业主违约金,可他们也没提供这个证明。我们老百姓都是辛苦攒的血汗钱按揭买的房,遇到这种房地产需要怎么维权?镇府部门能协商监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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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2022-12-19
答复时间:
2022-12-22
答复单位:
梅州市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2022年9月27日和10月11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中均为平远奥园广场项目保交楼工作存在的困难情况作出了工作部署。目前,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一直在积极协调解决平远县奥园广场项目存在的各项问题,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完成。

根据平远县奥园置业有限公司与林小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十一条交付时间和手续第(一)出卖人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第十二条逾期交付责任第2条自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该商品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商品房总价款的5%。……

经我局调查了解,至目前,平远县奥园广场项目确因疫情等原因未能完成竣工验收。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平远县奥园广场项目商品房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预购人使用。

因此,平远县奥园置业有限公司表示,争取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竣工验收工作,然后交房给业主,延迟交房应赔付给业主的违约金待交房时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一并结算。我局将继续跟进后续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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