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刘先生
留言日期:
2024-07-31
主题:
个人购买城镇建设用地或新农村建设用地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想咨询一下政府会不会在县城规划新农村建设用地,或者对个人出售小面积80平方左右的城镇建设用地,给个人建设单体楼。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01
答复时间:
2024-08-05
答复单位:
梅州市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刘先生:

       您咨询的“政府会不会在现场规划新农村建设用地或者对个人出售小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城镇建设用地,给个人建设单体楼”我局已收悉,现就有关咨询回复如下:

       1、根据2023年年底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规划了城镇住宅用地,目前各镇人民政府正在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将逐步规划完善城镇开发边界外农村宅基地,以供村民建设房屋需求;

        2、处置国有资产除外,一般不安排出让小面积的城镇建设用地。

        特此答复。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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