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老百姓
留言日期:
2025-03-06
主题:
平远宜华金色华府小区地下车位被人严重破坏!
内容:
平远金色华府A区地下停车场被人严重破坏,非法施工 凿开地下室顶板,切断钢筋横梁,破坏楼房防雷接地装置和消防管道。楼房建筑结构安全受到严重影响,请及时制止,要求侵权人恢复停车位原貌。违规违建行为,打穿楼板,改变了原来的钢筋楼面结构。车位天面,消防水管,通风管道,关系到消防安全。请给我正面回复,车位违建凿穿打通楼顶顶板,请给我这个回复,你们政府部门可以强行制止的,不是只是发发文件责令他制止他施工,那他同样还是施工呢,那你是不是有权利去制止的!你们政府部门都管不了了,制止不了,那我们老百姓何处申冤?还要何法律法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06
答复时间:
2025-03-11
答复单位:
梅州市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昵称'老百姓:

  您于2025年3月6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留言标题为“平远宜华金色华府小区地下车位被人严重破坏!”(受理编号B20250306149)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州市府办〔2023〕8号)规定,建设单位应依照《房屋鉴定报告:建筑机构可行性技术分析报告》(信凡鉴字(2025)第(SW0006)号)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并向既有住宅所在地的大柘镇人民政府报备后,方可继续施工。2025年2月28日,我局向施工方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完善相关手续。若强行施工予以依法查处,如您对我局处理结果不满意,建议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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