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老百姓
留言日期:
2025-03-06
主题:
平远县住建局不作为,完全不顾老百姓诉求,恳请纪委介入
内容:
平远县住建局不作为,业主市民多次投诉宜华金色华府小区地下车位违建,只书面答复会责令施工人员停工,而施工人员一直到现在3月6号下午17点20分都在施工中,住建城管并没有到现场来执法令施工人员停止继续施工。很多业主在3月6号午都还继续打了住建局办公室电话投诉,这样是不是意味着平远住建局领导跟施工单位有利益输送,不敢出面制止此违建行为,成为保护伞。领共产党个工资,又不为人民服务。是不是有贪污领导跟这个施工单位有利益挂勾,望政府部门跟纪委介入督查。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07
答复时间:
2025-03-12
答复单位:
梅州市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昵称‘老百姓:

  您于2025年3月6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留言标题为“平远县住建局不作为,完全不顾老百姓诉求,恳请纪委介入”(受理编号B20250307014)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 依据《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梅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第二批)》的通知》《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列入豁免清单的相关说明》,多层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工程已纳入豁免清单,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依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州市府办〔2023〕8号)规定,该电梯加装项目属于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形,故该行为不可认定为违建。

  拟增设电梯的A6栋施工方业主和提交了《关于金色华府A6栋1-2加装电梯安全设计说明》《工程设计图纸》《房屋鉴定报告:建筑机构可行性技术分析报告》(信凡鉴字(2025)第(SW0006)号),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州市府办〔2023〕8号)规定,建设单位应依照《房屋鉴定报告:建筑机构可行性技术分析报告》(信凡鉴字(2025)第(SW0006)号)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并向既有住宅所在地的大柘镇人民政府报备后,方可继续施工。若强行施工予以依法查处。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28日向施工方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完善相关手续。3月10日,我局对施工方进行了立案调查。

  建议相关业主之间协商或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依法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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