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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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5-27
主题:
住建部门不依法拆除违法违建
内容:
就住建局对此违法违建拆除恢复原貌的处理《平城综责改{2025}0304-1号}整改通知书》。(以拆除一片雨棚回复群众诉求,原有大面积雨棚和阳光房依然违法存在)及工作其不作为,敷衍应付群众,不顾群众多次诉求,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藐视城乡规划法的法律法规,不依法拆除违法违建本身就是知法犯法,目无党性,不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恳请上级领导能够重视此事,对住建部门失职行为展开调查,督促其履行职责,并完成拆除违法违建工作。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5-27
答复时间:
2025-06-03
答复单位:
梅州市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于2025年5月27日在领导信箱留言标题为“住建部门不依法拆除违法违建”(受理编号B20250527531)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接到投诉件后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核查,并对205房业主提出了部分整改要求,房主表示自己已为减少对邻里之间的影响,对噪音问题铺设了隔音垫等措施进行了整改。2025年5月14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组织施工人员对205房搭建雨棚影响楼上住户的部分进行了拆除整改。

为彻底解决您的投诉反映问题,我局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对205住户的临时搭建行为进行查处,因走流程需要时间,希望您能够理解,多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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