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紫冥”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外出人员返乡种植脐橙的扶持政策,现根据我县现行文件答复如下:
根据《平远县推进“百千万工程”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扶持奖励办法》(平委办电〔2024〕5号)的规定,相关的扶持政策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如下:
一、奖补对象
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提升在平远注册的农业(含林业)全产业链上的“四上”企业,纳入“四上”企业培育库的农业企业,和参与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镇村供销社、村级经济联合社等经济组织,以及参与土地开发整理服务的业主单位或实施主体。纳入培育库的培育对象包括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及加工企业、省级“菜篮子”生产基地代表企业、入选“粤字号”农业品牌产品企业、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代表企业、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代表企业、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代表企业等,以及承担涉农项目、涉土地开发整理的业主单位或实施主体。列入培育对象的经营主体其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要达上规(限)标准的60%以上。
二、相关奖补项目
对于脐橙种植,文件中明确了以下两项直接相关的奖补:
种植补助:对连片新种植50亩以上多年生作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亩。
设施补助:对脐橙园面积达50亩以上,新引进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设施的,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新装雾喷系统设施的,每亩给予补助2200元。
建议您结合自身的创业规划和预计种植规模,详细参阅上述政策文件,并关注是否符合奖补对象的条件。祝您创业顺利!
附件.中共平远县委 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远县推进“百千万工程”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平远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