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桂林
留言日期:
2020-05-11
主题:
致林志鹏局长的一封信
内容:
讲到第三方进行勘测,这点我觉得政府没有做到对当事人有足够的必要的透明度,如果不是我们在这里留言,即使我们亲自到林业局咨询并且当场问山调办办事员都没有人告知当事人勘测的目的。为什么会隐瞒呢?另外,留言回复说撤了我们的07年办的新证,这点的话,我们没有收到过通知也没有收到过撤证通知书,请问这个决定是可以刻意不让当事人知道的情况下擅自撤掉的吗? 我们年轻这一代所受的爱国主义教育一直以为政府是人民可以依赖来解决事情并且受制度制约的,我们仅仅是希望还原事情的真相,拿回属于我们自己权属的东西,希望林局长您可以重新研究下这个事情!拜托了!谢谢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5-11
答复时间:
2020-06-05
答复单位:
梅州市平远县林业局
答复内容:

 仁居镇麻楼村村民陈桂林与其本村村民陈斌尤山林权属争议案,近年来我局曾多次作出了调解并提出了处理意见;2018年10月25日,我局再次对该林权四址争议问题作了详细的答复,并作出了调查结论;然而,当事人总是不接受,一直以来不断上访。最近,当事人再次提出此案,局领导高度重视,于今年3月18日由局长亲自主持,组织了局相关人员并邀请了县自然资源局的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研办会议,研办会议认为,当事人提交的1983年颁发户主为陈怀林的《农村人民公社山林分户管理合同书》及2007年换发新的《林权证》,二证四址范围不符,2007年换发的《林权证》权源依据不足,属错证,需撤回重新登记发证。为尊重事实,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会议决定邀请第三方进行重新界定范围,依法重新认定山林权属。因此,林业局于4月17日组织了县镇村及双方当事人和邀请的第三方县自然资源局测绘队到现场进行重新勘测,目前第三方正在计算中,待勘测结果出来后再行协商调解或依法认定权属。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