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
时间:2019-03-26
来源:
县信息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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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要求,异地缴存职工转入兴宁缴存时需向兴宁分理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1.原工作地单位名称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现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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