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残疾人补贴今年标准是多少?
时间:2019-10-19
来源:
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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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省残联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起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现行的157.5元/月·人提高到165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现行的210元/月·人提高到220元/月·人。在现行补贴范围(粤财社[2014]39号文)的基础上,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残联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经镇(街道)初审合格,报当地残联审核并转当地民政部门审定,依照程序由民政部门实施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具体发放工作由县一级民政、残联、财政部门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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