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八尺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止或减轻森林火灾,经研究,制订《八尺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请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止或减轻森林火灾带来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指的是自然或人为活动所引发的火灾所构成的危害。本预案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原则,贯彻党政领导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分级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二、森林防火重点
由于我镇地处赣粤交界且和仁居、中行、河头相邻,地段和交通复杂,为此森林防火的重点是:一是由樟田稔田到排下的国道高速路沿线,由八尺到黄沙的省道沿线;二是各村的村道沿线;三是按省界定的生态公益林区;四是角山嶂、大白嶂、七娘嶂等大山脉区。
三、森林防火宣传
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广播、宣传栏、标语、短信、微信等各种宣传媒体,宣传介绍森林防火知识,在林区、防火重点地段和主要路口悬挂横额及树立警示牌。在森林防火期内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野外用火管理规范等,并加强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精神病患者的监控,把宣传做到实处,不留死角,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群众自觉行动,使我镇的森林火灾控制在最低限度,减少损失。
四、森林防火的预防措施
在森林防火期,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专人进行巡山巡查。建立值班制度和汇报制度,对重点地段(山头)划分责任区,制定考核办法。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发生森林火灾或火警时,应第一时间报及镇政府并由镇政府统一组织专业扑火队伍。山火所在村级扑救人员及群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山火发生的情况具体安排扑救,组织队伍和群众分工、分组扑救。若本镇力量难以扑救的特大山火,由镇政府请示上级政府组织人员支援。在扑救火灾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首位,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扑灭山火后,留守部分人员进行巡查火界。
六、森林防火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对火灾造成损失进行调查,查明山火发生的原因、肇火者、过火面积和损失等情况,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对肇火者和监护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森林火灾灾后治理
根据地段、过火面积情况,林业主管部门对火烧迹地进行设计规划并按设计进行植被恢复。一是对重点地段主要生态公益林、国省道两旁,采用植苗工程造林,对一般地段采用套种等工程造林。
八、扑救费用和灾后治理费用
1、扑火经费按照《防火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支付;
2、灾后治理费用由镇人民政府按镇财政状况每年提出预算方案。
平远县八尺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