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文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18〕5号)和《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字〔2018〕161号)要求,为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促进农村平安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经研究,决定成立八尺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卓 巩(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吴雨华(党委副书记)
林东亮(副镇长)
委 员:林雪丹(经济事务办)
陈玉裕(农业服务中心)
谢柳平(派出所)
马政权(国土所)
韩芳春(农业服务中心)
韩垂志(农业服务中心)
张庆良(农业服务中心)
曾文瑜(财政结算中心)
陈炜坚(综治办、楼前村)
杨圣良(司法所、肥田村)
凌达权(经济事务办、筀竹村)
张 森(八尺村)
古慧君(角坑村)
张 鹏(凤头村)
陈 炜(南塘村)
余文富(黄沙村)
沈汉鸿(樟田村)
黄 超(石峰村)
蔡子鹏(排下村)
八尺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林雪丹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各村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员,由各村人民调解员兼任。
今后调解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的,均由接任者履行相关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平远县八尺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