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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平远县八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232568/2019-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平远县八尺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1-03
名称: 关于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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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3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文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18〕5号)和《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字〔2018〕161号)要求,为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促进农村平安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经研究,决定成立八尺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卓  巩(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吴雨华(党委副书记)

林东亮(副镇长)

委  员:林雪丹(经济事务办)

陈玉裕(农业服务中心)

        谢柳平(派出所)

        马政权(国土所)

韩芳春(农业服务中心)

韩垂志(农业服务中心)

张庆良(农业服务中心)

曾文瑜(财政结算中心)

陈炜坚(综治办、楼前村)

杨圣良(司法所、肥田村)

凌达权(经济事务办、筀竹村)

张  森(八尺村)

古慧君(角坑村)

张  鹏(凤头村)

陈  炜(南塘村)

余文富(黄沙村)

沈汉鸿(樟田村)

黄  超(石峰村)

蔡子鹏(排下村)

八尺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林雪丹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各村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员,由各村人民调解员兼任。

今后调解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的,均由接任者履行相关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平远县八尺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