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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平远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60072319606/2025-00148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平远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4-08
名称: 平远县财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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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4-08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调研、宣传、档案、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保密、外事、接待、信访、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及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拟订财政系统人员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意识形态和党务工作。(负责人:林雨萍;联系电话:8823713)


  (二)法规会计监督和绩效评价股

  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牵头推进财政、金融“放管服”改革。承担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等工作;负责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资格认定审批。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有关工作;负责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牵头负责制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综合性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牵头负责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财政复核,负责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反馈、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负责人:王帆;联系电话:8823759)


  (三)预算股

  执行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总预算收支平衡,承担县级财力统筹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审核等工作;代编全县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牵头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制定县级部门预算及项目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工作;负责县级预算评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基本支出经费管理工作。(负责人:谢秀峰;联系电话:8823745)


  (四)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资金存放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县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县级和全县财政收支的统计、汇总工作,分析县级和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及财政收支报表;承担县级财政账户及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部门决算批复和指导公开工作。(负责人:王敏;联系电话:8822745)


  (五)综合股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拟订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县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公路、统计部门的预决算、专项经费管理和监督等相关工作;承担对口帮扶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承担监管专户资金审核、拨付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人:谢凰;联系电话:8823740)


  (六)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纪检监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县政法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会议定点管理工作;参与事业单位改革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由县承担的国防动员、武装警察经费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采购信用监管;负责处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举报;对代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刘翠连;联系电话:8823746)


  (七)教科文股

  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落实教育、宣传、文化、体育、旅游等财政相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归口部门的年度决算;负责归口部门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分配工作;承担归口部门的预算执行、财政政策执行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及部门预算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科技经费改革,参与文化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负责人:黄玟媛;联系电话:8838198)


  (八)工贸发展股

  承担市场监督、工商联合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粮食储备、科技商务、招商服务中心、园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企业改革发展、科技发展、商贸流通等领域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的指导实施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落实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及监管工作;落实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和产业政策;协同监督执行商贸、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的财务会计制度;承担县级财政支持现代产业、生产技术改造、安全生产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审核科工商务、招商服务中心、市场监督、应急管理、工商联和园区等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清算以及决算。(负责人:冯文辉;联系电话:8823741)


  (九)农业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自然资源、气象、供销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用于农、林、水、自、气象、供销等部门事业经费和支农专项资金;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决算;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乡村振兴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承担归口预算管理部门有关专项资金及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拟订农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承担农村财会管理队伍培训工作。(负责人:张悦;联系电话:8823744)


  (十)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改、住建、城综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专项经费管理和监督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编制县级经济建设支出预算草案,下达经济建设支出预算;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核拨资金;参与国债投资项目的安排和投资计划的审核;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工程预、结算法律、法规的把关;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投资进行检查和效益分析。(负责人:吴萍;联系电话:8828463)


  (十一)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联合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离退休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人:谢春莲;联系电话:8823742)


  (十二)国有资产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产权交易市场;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事项、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等事项的审批和监督;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备案和核准、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监督管理;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监督、管理;负责监缴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县镇两级集体资产、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工作;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考核;根据有关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公车编制分配核定、公车管理办法制定、购车审批程序细化、公车治理工作档案整理和公务用车平台日常监管等工作。(负责人:卓华;联系电话:8823712)


  (十三)政府债务管理股

  承担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拟订、执行工作;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负责政府债券发行和还本付息相关工作。(负责人:刘孟炜;联系电话:8824311)


  (十四)金融协调股

  负责搭建金融平台,协调各金融机构提高贷款规模,推进企业改制上市,优化金融环境;负责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培育和发展“三农”“小微企业”等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整理金融服务环境工作;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依照权限和有关规定承担金融监管有关工作。(负责人:谢利兰;联系电话:882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