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平远县公路事务中心。
(二)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1、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pingyuan.gov.cn/mzpyglj/gkmlpt/index#10349。
2、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3、通过政务公开栏;
4、通过其他有效方式。
(四)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753-8848183。
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关柘路25号。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