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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6007232242R/2024-0001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机构: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2-07
名称: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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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2-18  浏览次数:-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市、县关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高质量发展,守住环境安全底线,推进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精致小城·大美平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良好,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顺利通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考核。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河流热柘河省控断面均值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优良率达100%。市考柚树河犁壁滩和石正羊耳陂断面均值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全县农村饮用水源(含“千吨万人”)水质优良率达100%。平远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AQI)为100%,排名全市第一。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49个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健全集中调度、项目推进、督查考核等机制,落实落细各项创建任务,高质量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10月28日在第十一届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大会上,梅州市平远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扎实开展污染天气应对专项督导行动,检查涉废气排放企事业单位(含各镇村级焚烧秸秆点位)412家(点),推动我县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二是强化涉气工业源管控。实行“白加黑”巡查模式,重点对县城及周边企业进行检查,开展夜间排放监测工作,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鼓励企业错峰开工和减产限产,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联合公安交警开展执法检查12次,重点在货运通道、交通主要干线等重型柴油车出现频次较高的路面进行尾气抽测。四是不断加强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安装平远县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重点企业监管监控平台和平远县城周边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焚烧监管监控平台。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全力推进断面水质达标攻坚。牵头制订《平远县2023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和《平远县石正镇石正河羊耳陂断面水质治理攻坚方案》,落实重点断面“一策一表一图”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考核断面沿河流域进行实地探访调查,重点加强柚树河、石正河考核断面所在水体的治理,深入开展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对全县3条主要河流(地表水)7个监测断面共26个主要监测项目,监测84次,共获得有效数据20000多个,为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全力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为提高平远县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我局组织编制了《平远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平远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2023年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推进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工作的督导帮扶和水源地周边环境问题排查,做好汛期水源环境风险排查等工作,我县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有力保障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三是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我县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为38个,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治,完成率100%。四是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7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7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任务、6个省民生实事任务和石正镇中东村罗田角省级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成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58个问题的整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7%。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抓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督促我县22个地块依法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完成我县历史存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排除土壤污染风险。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建设,结合“双随机”、专项行动、日常检查等工作,督促产废企业做好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工作,实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全流程追踪。对平远县人民医院、平远县中医医院等9家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完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

  (三)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1.不断提升环保审批服务质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极简审批”模式,全方位优化审批流程,对审批时限能缩尽缩,对标广州南沙区,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承诺办结时限统一压缩至3个工作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3家(其中:新发证3家、重新申领5家、延续核发20家、变更5家),排污登记39家。

2.加大项目储备。结合“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谋划、储备一批生态环境领域工程项目。2023年我县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共4项,资金总额为1425万元。结合省市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认真谋划项目。2023年入库申请2024年生态专项资金项目4个,资金需求共5934.13万元。

  (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组织开展岁末年初、汛期、饮用水源等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督促指导25家企业编制或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广东建艺石材有限公司木溪石场增设三级合计20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强化环境风险管控,保障环境安全。同时,联合重点排污单位广东省富远稀土有限公司、平远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平远县污水处理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增强了应急处置能力,检验了参练队伍协调作战能力。二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对我县3家变更法人的卫生院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督促5家已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卫生院拆除射线装置球管,督促鼎盛木业有限公司封存、收储料位计(Ⅴ类放射源),并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三是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今年以来,共收到各类环境信访件38件,已有效办结38件,无环境信访稳定事件发生。

  (五)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扎实开展平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醒事项办理落实“回头看”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我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做贡献”活动,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70案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死灰复燃。二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推动落实“局队合一、全员执法”的机构改革要求,组织局各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帮扶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园区60家企业实地监督帮扶执法,并对49家存在问题企业开展监督帮扶执法“回头看”,推动整改落实。持续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完成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100%,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率100%的目标,全面完成“双百”年度任务。三是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2023年以来,我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汛期环境安全检查等,扎实开展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专项检查整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执法检查、非法洗砂洗泥专项整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排查整治等工作,出动执法人员800多人次,检查排污单位300家次,推动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对某公司“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作出了36万元、8.2万元的罚款,责令并督促改正,不断增强环保威慑力。四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工作,高质量办结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共9宗,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普法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环保政策法规培训活动,教育引导企业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高环境治理能力,降低环境违法风险。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办好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协助办好2023年梅州市中小学生生态环保主题演讲比赛,在中国环境报、南方日报、梅州日报和“梅州生态环境”公众号等报刊和媒体供稿20多份,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行稳致远

紧扣《梅州市平远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全力以赴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工作,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坚持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导向,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落实平远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等制度进行有效衔接,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

  (二)坚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打赢蓝天保卫战聚焦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推进重点工业领域深度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等措施,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总量,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推动我县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打好碧水保卫战落实重点断面“一策一表一图”要求,重点加强柚树河、石正河考核断面所在水体的治理,深入开展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摸清村级入河排污口底数,分类分步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确保水质全面稳定达标。深入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指导科学规划管网布局,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全面落实2024年治理任务。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监管,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持续敦促“一住两公”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坚决以更高水平谋划生态环境工作,以高水平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制造业当家“一把手”工程,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实施严格执法与柔性服务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理念,主动提供审批服务和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钙基、硅基等重点项目促进项目落地落地见效。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力争完成市局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同时为我县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