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梅市府〔2023〕10号)等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拟于2025年7月6日组织召开《平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2025版)》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2025版)》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6日上午9时。
地点: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3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和条件
1、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县委办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负责同志;
2、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1名(由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负责邀请通知);
3、各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4、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林业局、县公路事务中心、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
5、群众代表:长田镇、东石镇、热柘镇、石正镇和仁居镇涉畜禽规模场或专业户代表及其所在村村委代表各1名(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邀请通知);
6、以个人身份或者其他组织推选拟参加听证会的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代表(3名);
7、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相关人员;
8、《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人员。
(二)听证代表应熟悉听证事项相关情况和所在区域畜禽养殖情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注意事项:
1、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2、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3、参加听证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四、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联系人:卢姗姗,电话:8898963,电子邮箱:mzpyepi@126.com。
(2)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于2025年6月15日下午5时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报名申请表或者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将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中指定听证会代表。
特此公告
附件: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2025版)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2025年6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