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平远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林业系统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责任股室(单位)共同发力”的工作机制,建立起责任层层压实、协作配合紧密、成果成效显著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平远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林业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我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会一课”和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依法治林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平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系统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林业系统落地见效。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紧紧围绕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定期组织召开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重点学习内容,有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二是将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和省有关林业法治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议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做到对林业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从部署到落实做好督促指导工作,推动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三是带头学法用法,推进林业执法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按照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安排,组织召开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督促督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证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主持召开集体讨论会议,形成集体讨论笔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一是实现清单式管理,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共有51项行政事项可在线申办,同时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通过梳理涉林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做到应放尽放,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大力推行网络审批及寄件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最多跑一次”“网上办”“一次办”达到了100%,“全程网办”达到了100%,“马上办”事项达到了100%,2023年度办理行政许可296宗,林木采伐291宗,临时占用地5宗;审核项目用地32宗,其中永久用地17宗,临时用地15宗;审批项目临时用地5宗。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年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2023年,对林木种苗质量、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等进行抽查,派出检查人员18余人次,检查单位5个,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四是全面推进林长制。2023年,我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走上“快车道”,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扎实推进相关重点立法。配合省林业局完成《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工作调研,会同省、市司法和林业部门开展行政执法重点工作调研。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近年来,县林业局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四是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出台《平远县林业局督查督办制度》等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均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提交审议。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依法把关,推动科学决策。二是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及时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问题,审查和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为合法性和集体决策事项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有效促进了林业工作依法决策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认真执行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随意执法、人情执法、执法不严、同案异罚等现象发生。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并全面执行。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的应用。今年使用梅州“粤执法”线上办理(办结)行政案件28宗,有效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打击毁林等专项行动,2023年全县共核查发现森林督查违法图斑15个,查处整改均到位13宗,正在查处整改2宗。今年我局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35宗,行政处罚30人(次),移交司法机关4宗。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一是健全林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在门户网站设置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2023年,我局会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会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均按时答复办结。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主动或依申请按实际状态公开政府信息。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3年我局认真做好山林纠纷的信访、调处工作,一年来共协助乡镇成功化解山林权属、界址纠纷案12宗;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6人次,受理县信访局及上级部门转来的涉林信访案件共15宗,答复办理11宗,正在办理4宗,山林纠纷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七)全面提高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列入领导干部职工学法计划,系统组织学习宣传,大力抓好学法用法普法工作。一是领导带头学。依托局务会、党组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年组织领导班子学习法律法规共18次。二是重点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定《平远县林业局2023年学法普法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篇》等书籍60本,依托“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专题学习,人均学习达60课时。结合工作需要和学法安排,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湿地保护法》及新修订的《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县举办的行政执法各种学习培训14次,共66人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充分利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民法典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节点,线上、线下齐头并进,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8次、受教育群众3300余人次。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
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了由林志鹏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每年召开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下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等,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推进干部学法用法深度不够,干部职工自主学习法律的意识不够强,专注于业务知识的学习与运用,容易忽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系统学习,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创新不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法治工作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深度和广度,法制宣传教育中采取的群众乐意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多,普法效果有待提升。三是对森林资源保护宣传不够,特别是到林区向群众宣传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林业政策不够,部分林区群众和项目业主依法用林意识不强,滥伐林木、非法侵占用林地等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还不够,受专业和文化素质限制,行政执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不足。五是对项目审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方法不多,监督效果有限;六是林业领域面临着执法体制机制不健全、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等问题,尤其是原来作为林业行政执法重要力量的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明显削弱,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下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业务的精通和现代化科技的运用还有待提高,能力素质与新时期林业执法工作不相适应,林业执法能力建设亟需加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把法治学习作为林业干部职工的终身课题,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强化法治引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加强《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积极对上衔接汇报,努力争取编制配备,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优化执法力量。
(四)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利用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爱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林业法治的良好氛围,努力讲好林业法治故事、传播林业声音,提高群众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
平远县林业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