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稳妥有序推进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或者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将对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进行审核,参保人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为保障参保人利益,请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根据延迟退休相关政策考虑选择退休时间,提前了解自己历年的参保缴费情况,提早规划办理退休事宜。参保人或者所在单位可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半年内申请审核参保缴费和历史信息。如有问题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退休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科:2250318
梅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2196771
梅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2589507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3254827
平远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8899320
蕉岭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7188281
大埔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5559010
丰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6103321
五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4435659
参保缴费及转移业务咨询电话: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科:2263200
梅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股:2196701
梅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股:2589506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股:3251264
平远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股:8899322
蕉岭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股:7188282
大埔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股:5559011
丰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股:6103320
五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股:4438892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