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雅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一案,因你公司经营场所无人签收本催告书,我局已在你公司张贴《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平人社监字〔2024〕第35号),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索引号: | 114414260072319013/2025-0005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梅州市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7 |
名称: |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平人社监字〔2024〕第35号)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07 | |
主题词: |
梅州雅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一案,因你公司经营场所无人签收本催告书,我局已在你公司张贴《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平人社监字〔2024〕第35号),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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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梅州市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3-889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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