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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平远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60072321626/2025-00003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报告
发布机构: 梅州市平远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1-17
名称: 平远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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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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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县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的重要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必修课程,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深化理论实践。组织各镇各单位、司法局相关股室及司法所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行政执法实践。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听取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提请审议印发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等。

  二、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组织上举镇党委、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上进行年度述法,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常态化。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全县12个镇及25个政府工作部门均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含公开情况)。三是统筹法治建设考评工作。我县在2023年法治梅州建设考评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对市委依法治市办反馈的我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督察发现问题,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整改。持续推进县委依法治县办与花都区依法治区办的结对提升工作。组织召开“以高质量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为我县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双百”工作。全面提升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分厅工作质效,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网上申请、市域通办,服刑人员远程会见网上预约,公证证明事项材料清单、为困难群众上门办公证等便民举措,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惠民水平。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持续发挥县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律师慧企工作点”作用,设立平远县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站,填补我县涉外法律服务空白,为园区企业和员工免费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为平远“百千万工程”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调整情况,重新提请县人民政府公布了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并按规定备案。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24件、修改6件、宣布失效1件、废止6件,从源头上清理涉企乱罚款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四是积极发挥差干镇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配合市司法局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年初组织编制并公布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参与《平远县2024年秋季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等项目听证会。二是优化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机制。在梅州市内首次以整体打包、公开选聘的模式,选聘4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全县43家政府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平远“百千万工程”提供法律服务。三是认真履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责。积极参与县重点项目涉法事项研判,有效防范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全年共审查重大合同、政府常务会议行政决策议题及其他涉法事项238件;参与研判县重点建设项目、暴雨灾害受灾群众安置方案等重要涉法事项80件。四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开展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后评估工作,深入掌握决策实施情况,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四)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提请县府办印发《平远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平远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等方案,牵头建立我县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会商机制,进一步强化执法体系保障。二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4年组织184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通过率达92.93%,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等。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共公示各类行政执法结果信息9248条。积极推广使用梅州“粤执法”,2024年全县通过梅州“粤执法”线上全流程办结行政检查案件1164宗、行政处罚案件37宗。四是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质量一体化提升系列活动的工作方案》,压实县直职权下放单位对下放职权的培训、指导职责。五是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印发《平远县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推进柔性执法方式。六是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合力。健全检司联动机制,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会同县纪委监委等单位,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及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督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督查并印发督查通报。七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成案卷评查组,抽查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114宗,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

  (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水平。健全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全面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印发《平远县司法局“6·16”特大暴雨抢险救灾工作方案》,为应急救援、灾后安置和纠纷调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二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积极参与“1+6+N”工作体系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做好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队伍业务水平。围绕重要节点,针对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77宗,成功调处656宗,调解成功率97%。三是严格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管控。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用心用情、做实做细刑释解矫人员的衔接、归档、安置、帮教工作。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办案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29宗,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8宗(其中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14宗),正在办理1宗,没有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撤销的复议案件。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12份,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7宗。五是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引进4家律所29名律师负责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894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1份,受理法律援助308宗、公证66件;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共开展法治宣传578场次,参与人民调解15宗。“12348”广东法网线上即时法律服务接单606宗,服务时长7039分钟。六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通过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线索摸排和纠纷调处力度,切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管控,组织新入矫和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扫黑除恶教育谈话、签订扫黑除恶保证书,通过入户走访,深入开展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目前,全县未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涉黑涉恶情况。

  (六)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各层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参与办理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100%。指导协调各镇和县直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二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公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大力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对症下药、坚决整改。开展干部“亮诺亮绩亮牌”活动,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

  (七)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学法常态化。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必修课程。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县参考率达98.29%,及格率100%,优秀率99.68%,平均分99.66分。二是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选取县审计局、热柘镇等4家单位在2024年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上进行现场述职并评议,均取得优异成绩。三是有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指导差干镇三达村、河头镇珠坑村、东石镇凉庭村、东石镇汶水村、东石镇茅坪村成功创建2023年广东省乡村治理示范村。四是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治教育在学校、家庭、社会生活中产生叠加效应。积极开展“以法慧企·粤行越稳”等送法入企活动,加强涉企法治保障。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游园会,丰富普法形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主要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系统性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局法制机构建设和执法监督协调机构建设仍需进一步健全,法制审核人员不足。基层力量有待充实,各司法所人员流失较大、空编较多,法学专业背景特别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较少。律师、公证、社矫、基层法律服务等公共资源仍然紧缺,难以及时全面满足我县社会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提升。部分镇因场地、资金限制未能达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硬件建设标准,且缺少执法移动便携办公设备。部分县直职权下放部门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培训有待加强。部分执法单位对推广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使用平台办理案件量少,导致我县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案量靠后,且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不及时。

  五、2025年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主线,主动担当作为,为加快平远苏区振兴、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改革、助推“百千万工程”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全面贯彻落实;持续依法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促进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压实县直职权下放部门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培训、指导职责,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持续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夯实底线思维,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1+6+N”工作体系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加大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人民调解组织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有效防止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助力构建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新安全格局。

  (三)树立群众意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统筹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分厅和镇、村(社区)工作站(室)建设,全方位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行业监管、法律服务园区等工作,提供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和推进平远“百千万工程”、县镇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四)深化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守法氛围。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工作,有力助推基层依法治理和乡村振兴。



平远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