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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平远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6007231936M/2025-00061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平远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5-10-20
名称: 县审计局2024年以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总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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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2024年以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5-10-20  浏览次数:-

  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聚焦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并将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职责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充分发挥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监督、预警和保障作用。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审计项目。我局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安排,明确审计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结合我县资源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现状,优先选择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敏感区域以及承担重要资源环境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开展审计。2024年和2025年,各安排开展了1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2024年以来,组织实施的8个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均把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方面作为审计重点内容之一。

  (二)聚焦重点,精准把握审计内容。审计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责任”二字,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县重大生态环境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及时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二是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决策、审批,导致资源破坏或环境污染的问题。三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责任书或考核目标,核查节能减排、耕地保护、森林覆盖率、水质达标率等约束性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进度与质量。四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及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审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资源有偿使用费等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效益,以及相关治理、修复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运营效果。五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检查是否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有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六是以往审计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核查被审计地区和单位对以往涉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创新方法,提升审计工作质效。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审计模式,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在线监测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数据比对和空间分析,提高发现疑点、精准核查的能力。坚持现场核查与非现场分析相结合,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河流湖泊,实地查看资源现状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审计证据扎实、评价客观。

  (四)强化运用,促进审计结果落地。一是客观评价责任履行。根据审计查明的情况,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准确界定其应承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二是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强跟踪督促,实行对账销号。推动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制定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健全长效机制。三是服务干部管理监督。按程序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报送组织部门,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强化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运用。四是助力宏观决策管理。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建议,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审计,也揭示出在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责任方面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决策部署落实不够到位个别乡镇和单位对上级生态环保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相关配套措施不够细化,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二是资源环境监管存在短板部分领域监管力量薄弱,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治理进度相对滞后。

  三是资金项目管理绩效有待提高部分生态环保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挤占挪用风险;个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建成后运营维护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预期效益。

  四是基础工作仍需夯实部分单位自然资源资产统计监测基础数据不够完整、准确,影响管理决策和责任认定的科学性。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以来,我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高要求,仍需持续努力。下一步,县审计局将继续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贡献审计力量。

  (一)持续深化审计覆盖。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审计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实现对各相关领域、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审计的常态化、动态化覆盖。

  (二)不断优化技术方法。继续加大大数据等技术在审计中的应用力度,提升审计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

  (三)着力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审计人员对资源环境政策、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

  (四)强化结果运用与整改督促。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联动,形成监督合力。紧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