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2.《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平远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平远县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www.pingyuan.gov.cn/mzpyybj/gkmlpt/index)
监督渠道:通讯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南35号7楼,邮政编码:514699
监督电话:0753-8125668、0753-8118866
传真:0753-8118899
电子邮箱:pyxybj123@163.com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