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2019〕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753-889919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 办公室 |
2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链接) | 办公室 |
3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办公室、各有关股室 |
4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职务、分工情况 | 办公室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局机关各股室职能范围、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
下属单位 | 局下属单位职能范围、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
5 | 部门文件 | 发布部门主动公开文件内容,转载上级部门文件 | 办公室、各股室 |
6 | 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职能相关业务的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具体包括受理范围与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窗口办理、设定依据等(链接) | 各有关股室 |
行政处罚 | 信用信息双公示(链接) | 各有关股室 |
7 | 办事指南 |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内容 | 办公室、各有关股室 |
8 | 工作动态 | 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动态 | 各股室 |
9 | 通知公告 | 发布部门主动公开文件、通知公告内容,转载上级部门文件 | 各有关股室 |
10 | 部门预决算和 三公经费预决算 | 局机关、局下属单位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 | 办公室 |
11 | 其他 | 联系方式 | 局机关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 办公室 |
12 | 住宅用地信息公开 | 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