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查燃气安全与市容秩序违规行为
时间:2024-07-22
来源:
平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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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7月18日,县消防大队联合县住建局、县城综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及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联合执法队伍深入各重点区域进行细致排查,重点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以及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在平远县大柘镇城西四横街,执法人员发现一家商铺存在非法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瓶的行为,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针对7月15日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美洁批发部,执法人员再次对该批发部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批发部在新岭路114-1号位置,依然存在超出门窗和外墙占用户外场地摆放商品物品的现象,其行为已违反了《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其部分违规摆放的物品,并现场督促商家整改完成,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接下来,我县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和市容秩序管理,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美观的城市环境。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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