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加强《水法》执法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切实保护和利用好全县的水资源,8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远林、副县长王平梅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当天上午,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河头镇黄田水库和黄田村进行了实地察看,并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水法》执行贯彻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源地保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执行《水法》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我县要加大《水法》执法的力度,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建立河道执法巡查机制,坚持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要加大《水法》执法的广度,以建立联合执法为突破口,实行统筹监管,强化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要加大《水法》执法的深度,以河长制实施为抓手,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水法的权威。要统筹兼顾利用好水资源,结合河流治理与农村治理、生态农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大依法治水力度,促进全县河道呈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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