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我县召开《梅州市平远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专家评审会,听取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为我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助力。副县长李菲丹参加会议。 在评审会上,专家组从总体思路、目标任务、结构内容、规范性表述等方面进行了评审,认为《规划》在分析我县经济、社会、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等基础上,明确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规划建设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规划》编制指导思想正确、编制依据充分、技术路线合理、规划目标明确、任务措施总体可行,符合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指导平远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重要依据。经专家组审议,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李菲丹表示,此次《规划》评审是我县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平远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高质量绿色发展。要认真梳理吸收各位代表、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认真修改完善《规划》,争取尽早发布实施。要压实责任系统推进,抓好落实规划方案要求和各项指标,确保考核指标达标,努力推进我县早日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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