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监察执法二处负责人王辉带队来平开展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余毅宗,梅州、平远两级应急管理局负责人等陪同监察。 当天,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一行分成两组人员深入到大柘镇和生石场、广东建艺石材有限公司木溪石场、平远县联兴石灰岩矿有限公司、平远县华企稀土有限公司等地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详细了解平远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随后召开汇报会,反馈有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监察组对我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平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监察组要求平远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政治责任;职能部门和矿山企业主体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检查和执法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安全管理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危机意识,着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专业素质和监管水平。 针对监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余毅宗表示将认真贯彻监察组的指示精神,狠抓监察组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制订方案,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保证逐一落实整改,不断夯实我县矿山安全基础,积极营造矿山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县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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