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保障群众夏季游泳安全,自4月以来,我县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检查活动。 在游泳经营场所,工作人员以“四不两直”方式,重点检查了游泳场馆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以及救生设施配备、安全标志设立、消防设施配备、应急预案制定等各项经营情况。 【县文广旅体局市场管理和监督股负责人 谢鑫文:检查游泳池救生员与体育指导员相关从业人员的配置,还有氧气袋、应急药品等设施设备的储备情况,以确保防溺水安全。平时对于我们已经登记在册的游泳池我们也会加强安全生产台账的检查跟管理,通过他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设、制定以及落实,去督促他们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2023年梅州市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每年4月至11月为学生防溺水特别防护期。接下来,我县将持续强化防溺水工作安全责任担当,加强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溺水“零事故”。 【游泳场所经营者 谢冬凤:作为游泳池的经营者,我们也会注意各方面的安全,同时提醒救生员要认真不可以玩手机,一上班就把手机收起来了的。救生员在每个人的岗位上,有专门的人负责监督救生员,看他们会不会分神、瞌睡。应急物品都是配齐了,比如担架、护颈套、救生绳、救生杆都是配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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