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波率队来平,就《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达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姚永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文香陪同调研。 在平期间,调研组先后走进差干镇、八尺镇,实地考察了生态环境教育工作的情况,听取相关汇报,并向相关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征集对加强生态环境教育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随后还来到大柘镇城西城南社区,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情况。 王波充分肯定了梅州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发挥粤东北绿色生态屏障功能作用,在生态环境教育工作中探索出一些好做法,为此次立法调研提供了有益参考。他指出,生态环境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加强重视生态环境教育工作,广泛动员基层自治组织、自然风景区、学校等社会力量,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素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将生态环境教育纳入相关规划,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全民行动的原则,加强领导力量,做好经费保障,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建好用活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将群众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法言法语,帮助我们制定出适用、管用的良善之法,实现高质量立法。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