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月9日至11日在县城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姚永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桂华、廖文香、李远林、赖光亮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余毅宗、赖昌仁、陈映蕾等县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和关于列席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员的决定。会议决定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月9日至11日在县城召开。 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月26日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会议建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平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平远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平远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平远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5年县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平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平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票决平远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8.补选平远县人民政府县长和平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9.其他。 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25年1月26日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1.在平省、市人大代表; 2.不是本届县人大代表的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监委班子领导,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 3.不是本届县人大代表的县委工作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群团组织、县直事业有关单位、省市驻平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人民政府镇长; 4.不是本届县人大代表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5.不是本届县人大代表的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公安局政委; 6.县政协委员由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统一组织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还审议了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宜、《平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平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平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平远县人民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平远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平远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表决通过了个别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意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要聚焦“三个百亿”目标,投身县域经济,为全县“打好经济持久战”贡献人大力量;要倒排时间节点,精心筹备两会,确保会议圆满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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