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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公安局关于涉案财物处置的公告
时间:2025-03-1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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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办案单位在2019年8月至2024年12月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暂扣了一批摩托车。办案单位经过调查和多方查找,至今仍有部分暂扣物品所有人不明,导致这部分物品没有物主认领,无法依法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平远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望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到我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按无主财物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处理,变卖、拍卖处理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期限: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9月13日止。 联 系 人:韩警官,联系电话:19807537158。 特此公告 平远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3日 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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