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划入原公用事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原文旅教体服务中心、原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的服务职能。主要任务是:协助做好县人民政府委托乡镇行使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参与制订与实施辖区内种植业、农机、林业、畜牧、水产等发展和技术推广计划;做好农业新技术的示范和农业技术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林业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含屠宰场和农贸市场)畜牧兽医和动物检疫、防治工作;协助做好林业病虫防治、野生动物、渔业资源的保护或开发利用工作;协助做好乡村振兴、规划管理、农村建房、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房屋拆迁、集体土地管理、基础设施、绿化、镇域交通公路、环境卫生、建筑管理等工作;负责耕地地力补贴和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登记发放工作;承担农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工作;组织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农业综合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饮用水工程管理、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协助做好防火、防汛、抗旱、防风、河库管理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做好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日常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重大文体活动策划和保障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本镇通讯报道、转播和自办节目等文化宣传工作;搜集和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建设特色文化;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和双拥相关工作,为退役军人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钟国栋) 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划入原经济发展和财政服务中心承担的服务职能,增加承担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服务保障、产业发展的服务职能。主要任务是:为乡镇经济和科技发展、科普宣传提供服务;为各类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服务;承担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服务保障、产业发展的服务职能;参与制订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活各项资金;支持发展镇村经济和各项事业服务,培植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协助政府抓好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做好农村财务管理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陈伯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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