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2025年秋季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参照《平远县2024年秋季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平教字〔2024〕66号)文件执行,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平远县城南中学、平远县田家炳中学、平远县实验中学(初中部)等3所学校,下称“城区中学”。 二、招生对象: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县实验小学、县城南小学、大柘小学等6所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上举镇户籍、城区安置的避险搬迁户子女中的六年级毕业生。 三、招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采用“填报志愿+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 (一)填报志愿。各城区小学在2025年6月15日前组织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和家长进行志愿填报,填写好《“小升初”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为避免报读同一所中学的志愿扎堆而造成录取机率低的情况,家长应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填报志愿。报名表需填报3个不同录取志愿,因所填报志愿重复或漏填造成招生系统不能进行正常录取的,责任自负。 各城区小学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核实信息后的汇总表报县教育局,各城区小学应确保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全部完成志愿填报,不能遗漏1人。 (二)优待申请。各城区小学负责收集可以享受优待政策的各类人员(含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项目高层人员子女等可按政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资料,并指导家长填报《“小升初”招生享受优待政策人员申请表》;各城区中学负责收集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可选本校就读)的资料,并指导本校教职工填报好《“小升初”招生享受优待政策人员申请表》;材料核实整理后于2025年6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按类别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确认无误后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上类型的人员不参加电脑摇号录取,按志愿直接录取。 (三)下达指标。县教育局在2025年7月28日前按各城区中学班级规模、志愿填报等情况确定各校2025年秋季初一学生招生指标。 (四)招生录取。县教育局于2025年8月1日前根据各校汇总的志愿情况,结合三所城区中学的招生指标进行公开摇号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摇号全程将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现场操作,县教育局招生现场将邀请县人大、政协、党代表和部分家长、教师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并在平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全程监督下进行,新闻媒体跟踪报道。 在学生摇号名单及招生结果确定后,各校不得违规接收已派到别校的学生,学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报名注册,坚决杜绝擅自接收学生的违规现象,对因违规接收学生无法纳入学籍管理平台的,将依法依规依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一志愿录取: 1.当填报该校第一志愿人数少于招生指标时则直接录取; 2.当填报该校第一志愿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指标时,根据该校招生指标由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学生则进入第二志愿录取环节。 第二志愿录取:当该校第一志愿录取后,学生人数未达到招生指标数则进入第二志愿录取。 1.当填报该校第二志愿人数少于该校剩余招生指标数时,则直接录取; 2.当填报该校第二志愿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指标数时,则由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第二志愿未录取的,根据第三志愿、指标数缺额学校进行录取。 (五)结果公布:2025年8月1日起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城区小学和城区中学门口公布录取结果。 (六)领取通知:各城区中学在2025年8月15日前将本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报县教育局,各城区中学新生于2025年8月25日到原毕业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报名注册:各城区中学初一新生在2025年8月30日持入学通知书统一报名注册。 四、转学申请 (一)转学条件 第一类:持有县城(坝头除外)户口适龄学生 1.入学条件:1)适龄学生具有县城户口或大柘镇户口(坝头除外);2)适龄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是县城户口或大柘镇户口(坝头除外)。(上述两项需同时满足) 2.查验材料:1)适龄学生及其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适龄学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在本县各乡镇小学就读的学生,需出具原就读小学同意转出证明(原件)。 第二类: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适龄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县城范围内(坝头除外)购房、经商或就业。 2.查验材料:(1、2项同时提供,3、4、5项满足一项即可) 1)适龄学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学生父母县城具有房产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出具首付款缴交凭证)及县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房产登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学生父母县城经商营业的(1年以上):县城范围工商税务登记证件及县市场监督局(县行政服务中心18、19号窗口)出具的工商营业登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学生父母县城就业的(1年以上):单位社保缴交凭证(县城企业单位缴交,非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交);或与县城用工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提供县城的居住证(外市户籍)。 (二)受理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教育局教育股(1楼办公室)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按实际情况填写《“小升初”招生报名信息登记情况表》。 (三)录取办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一并纳入公开摇号录取。 附件:1.“小升初”招生报名信息登记情况表 2.“小升初”招生享受优待政策人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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