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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殡仪馆关于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的公告
时间:2025-02-26
来源: 本网
点击: -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减项降费优服务”的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经研究,2018年8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期间,平远县殡仪馆收取的骨灰寄存格位费将进行返还,返还时间截至2025年3月5日。逾期未领取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费用将退还国库。返还方式如下:

  方式一:群众收到信息后与工作人员联系,提供银行卡账号,我馆将自收到账号3日内完成返还;

  方式二:群众收到信息后到馆内二楼办公室办理现金领取手续。 

  系人:谭业京(13642518502)谢胜花(15986492005)

  联系电话:0753-8834268

  附件:公告.pdf


平远县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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