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p手机版

wap手机版

wap手机版二维码

平远发布

平远发布

平远发布公众号二维码

回到顶部

关闭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平远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部门文件 > 部门文件
平远县农业农村局适用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7-18
来源: 本网
点击: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府办〔20227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2215号)和《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平远县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府办20234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平远县农业农村实际,现将适用的平远县农业农村局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相关规定标准公示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粤农农规〔2022〕2号(法规处,8页)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pdf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pdf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pdf


返回顶部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ICP备案:粤ICP05022886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您已离开平远县政府门户网,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页面跳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