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意义 为进一步解决我县农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耕地利用效率,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梅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再次印发<梅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任务书>的通知》(梅市全域办〔2023〕1号)、《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指引><梅州市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指引><梅州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梅市明电〔2023〕128号)。 三、主要内容 《平远县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共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明确了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目标任务是深入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农民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 第二部分为改革举措,包含健全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开展确权确股不确地试点、推进流转主体多元化和推进细碎土地整合试点等内容。 第三部分为实施步骤,主要分为四部分,明确了具体的实施程序;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分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机制保障、强化项目支持和强化技术支撑四个部分,明确了各镇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包含编制实施方案、强化风险防控、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工作程序和及时评估总结等内容。 附件. 中共平远县委办公室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远县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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