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p手机版

wap手机版

wap手机版二维码

平远发布

平远发布

平远发布公众号二维码

回到顶部

关闭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部门文件 > 部门文件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20
来源: 本网
点击: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19年5月15日

附件:梅市人社〔2019〕35号 转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pdf

返回顶部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ICP备案:粤ICP05022886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您已离开平远县政府门户网,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页面跳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