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正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平远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石正镇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大局,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为“百千万工程”石正镇典型镇(中心镇)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石正镇党委、政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推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确保学习走深走实,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平远建设的具体举措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制定本年度法治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环境。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依法治镇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导,确保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全方面;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做好分析研判、督促整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二是坚持认真谋划,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列表上墙;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细分明确各班子、各部门的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落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和移风易俗等方面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利用“6.26”国家禁毒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宣讲活动。今年,共悬挂普法宣传横幅2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和发放宣传单1000多张,受教育人数达8000余人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近两年来,石正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建设部署要求,立足“绿美石正·产业兴镇”定位,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全面依法履职,促进典型镇建设全面提升,奋力打造“三产融合、三产齐飞”石正样板。 二是石正镇以党建引领,把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维稳等工作,与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的“1+6+N”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综治中心、全科网格、派出所、司法所、法院诉讼服务站、派驻检察机构以及村民小组等各类组织的领导,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形成“一周一研判”、“一案一专班”、“一月一汇报”的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将党员干部纳入全科网格,推行村委党员干部量化积分、责任倒查考评管理,引导基层党员干部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切实做到量化有“数”,考核有“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石正镇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本年度我镇并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石正镇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加强重大行政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本年度我镇制定《平远县石正镇典型镇建设规划(2023-2025年)》一项重大行政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石正镇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文件的要求,开展执法两平台的运用,推进行政执法线上操作,今年,完成各类型行政检查395次,立案2宗,结案2宗,罚没入库人民币0.7404万元;审批行政许可项目3项,共受理办结各项行政许可业务189笔。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完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的制度,充分发挥镇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加强镇党委、镇人大、镇纪委对全镇各部门在依法行使职能和行为规范方面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层级监督。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内容的更新与维护,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举报箱收集群众意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事前问策于“法”,提高法治“精度”。结合“四百”大走访常态化、机制化,充分利用街镇、村居法律顾问等专业资源,对项目方案、政策决议等开展先期调研、合法性审查,避免基层治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预防重大项目工程推进过程中可能产生或激化的集中性群体性矛盾纠纷。今年,共调处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山林土地等引发的矛盾纠纷212件,其中12345热线平台132件、群众来访接待33件,占比约78%。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及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镇干部集体学法,并进行学法考试,将学法情况记入个人的学法档案,纳入年底考评和晋升考核。今年,全镇学法考试的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二是开展行政执法考试培训。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网络培训,对申领、换证的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线上培训,强化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目前共有19人通过了执法考试,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备充足人员力量。 (八)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平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石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平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我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制定《石正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工作要点分解到各责任部门,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确定具体责任人、落实工作措施、抓好任务推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部分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识较低,重业务、轻学法观念有待增强,思想重视不够,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全面、系统,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建立,运用法律法规推进“百千万工程”建设能力还需提高。 2.法治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及其他重点项目的施工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部分群众认为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对补偿方案不满意,由此阻扰施工,影响社会稳定。个别群众维权意识增强,但法律意识不强,遇事不讲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仍然存在,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选择“缠访”“闹访”,干扰政府依法行政。 3.目前相关专业人才比较短缺,执法队伍中存在行政执法意识不强、法律水平不高、业务技能不精、法律专业人才配备不齐全等不足,特别缺乏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尚有不足,合法性审核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政治引领,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 2.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逐步在各村(社区)打造宣传阵地,通过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等载体,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运用以案普法形式,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3.进一步优化法治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对法律法规和系统内部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引进法律专业人才;促成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矛盾纠纷。 中共平远县石正镇委员会 平远县石正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