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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9-20
来源: 本网
点击: -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底至10月下旬,县级专项第十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对标问题抓部署。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部署,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县级专项第十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安排,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对我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政治体检”。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局党组书记作表态发言,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指出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和巡察整改要求上来。2023年3月6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强调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务实的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查真改,彻底改、改彻底,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和现实检验。2023年3月24日、4月2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巡察整改进度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强力推进抓落实。2月27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我局迅速行动,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构建协调联动、上下一体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局党组书记在3月6日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审定整改方案;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共同担负起巡察整改责任;相关股室结合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认领,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短时间难以解决的问题,深入研究、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整改计划。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3月24日、4月20日党组(扩大)会中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动态掌握整改进展情况。5月18日召开住建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整改措施,并向各镇发出工作提醒,通过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压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底。

2023年3月24日,在前期学习研究、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召开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针对3个方面26个具体问题,深入查找出思想认识不到位、理论学习不深入、乡村振兴工作思考不全面、制度建设不到位、谋划意识不足、组织协调不够有力、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资金绩效不够显著、思维固化、依赖思想重等原因,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带头进行班子对照检查和个人对照检查,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反馈问题深刻进行原因剖析,制定整改目标,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巡察整改责任,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触动思想、解决问题、增进团结,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强化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对照问题抓提升。局党组把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加快平远乡村振兴、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深刻反思问题、剖析根源,对反馈问题实施台账式、动态式管理,确保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全面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履行乡村振兴资金监管职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修订完善5项规章制度,制定《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制定《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项资金(涉农资金、债券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断巩固拓展扩大整改成果。

二、坚持对账销号,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有差距。

(一)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不到位、有差距。

1.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分别于2022年9月5日、9月7日,9月26日,2023年1月13日、1月18日、3月6日、3月23日、4月2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意识,增强学习主动性、自觉性。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纳入干部职工学习会计划。三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学习。

2.对“学习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端正态度,合理安排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高传达学习的质量。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如4月12日我局召开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省市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会议精神;于5月19日召开平远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专班会议,部署城镇建设专班工作。三是加强贯彻落实,在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过程中,注重结合住建工作实际,提出行之有效的贯彻意见,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3.对“未认真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等文件精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学习意识,增强学习主动性、自觉性。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纳入干部职工学习会计划。二是注重学以致用,抓好学习成果转化。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的基础上,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实施“百千万工程”美丽圩镇建设、农房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起来。

(二)未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

4.对“存在畏难思想,缺乏钉钉子精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谋划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积极申报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资金。二是积极作为,积极申报2024年城乡社区设施补短板与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省级专项资金,相关申报材料已于5月11日报送省市住建部门。三是主动联系市住建局相关业务股室及分管领导,加强沟通联系,保持信息畅通,主动汇报平远传统村落工作情况并及时了解上级政策情况。四是加强作风建设,锚定县委县政府定下的目标任务,针对我局对县亮诺事项和重点工作建立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时限、责任股室、责任人员;进一步上下班纪律,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

5.对“不重视研究部署乡村振兴资金的项目管理安排”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我局于4月25日修订完善了《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住建局研究决策程序;二是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整改情况、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各镇美丽圩镇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重点业务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在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如:分别于2022年10月17日,11月1日;2023年1月13日,3月24日党组(扩大)会,研究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整改情况、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美丽圩镇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村镇重点业务;此外,住建领域其他重点工作也按“三重一大”事项在党组会议研究讨论。

6.对“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过程:一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其中大柘、中行镇已完成财政结审。二是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和监督制度,2020年4月24日印发《关于印发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要求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和监督。

(三)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有欠缺。

7.对“没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重点工作部署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我局于4月25日修订完善了《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住建局研究决策程序;二是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整改情况、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各镇美丽圩镇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重点业务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在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如:分别于2022年10月17日,11月1日;2023年1月13日,3月24日党组(扩大)会,研究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整改情况、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美丽圩镇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村镇重点业务;此外,住建领域其他重点工作也按“三重一大”事项在党组会研究讨论。

8.对“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打折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针对危房改造、削坡建房资料台账欠缺问题,5月18日召开住建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并加强整改落实,依据一户一档档案清单,逐一完善资料;二是加强总结反思,后续将进一步重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作台账的监督检查。

9.对“未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过程:一是2023年5月20日制定《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项资金(涉农资金、债券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加强对美丽圩镇项目建设的监督力度,加强对项目的指导,5月15日印发《关于定期报送美丽圩镇项目推进情况的函》,要求各镇定期报送美丽圩镇项目建设情况,到东石、石正、仁居等镇现场督促工程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推动资金拨付。

第二方面问题:履行乡村振兴资金主管监管责任不到位。

(一)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省级专项资金)执行管理不规范,监督检查不到位,重建轻管。

10.对“‘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平远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项目涉农资金已下达任务清单,明确各镇任务及资金用于“三线”整治和雨污分流改造等补短板项目。二是根据《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三是举一反三,根据县总体任务清单编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资金、计划,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11.对“项目、资金、实施和管理统筹整合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题会议要求,我局指导各镇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农户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形成清单台账,并与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加强沟通联系,督促各镇推进排查整改工作。二是加快资金支付,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其中大柘、中行镇已完成财政结审。

12.对“对项目及涉农资金监管不到位、重建轻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平远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项目涉农资金已下达任务清单,明确各镇任务及资金。下一步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推动资金拨付。河头镇已于2022年12月10日完成河头镇污水收集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并于2022年12月22日将竣工验收材料报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

13.对“资金管理使用责任未压实,部分项目进度缓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其中大柘、中行镇已完成财政结审;二是按照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题会议要求,我局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情况表》,并于5月底到镇指导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排查,现已形成清单台账;三是与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加强沟通联系,督促各镇推进排查整改工作。

14.对“未积极履职,工作被动,对涉及民生问题不够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目前各镇已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月18日召开住建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农村房屋开展不定期排查,对洪水、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可能受损房屋要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其他存量危房采取持续管控措施,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要及时开展安全鉴定,将条件符合的鉴定为C、D级的危房纳入危房改造。

15.对“资金支付缓慢,未按计划推进预算执行进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过程:一是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已全部完成验收,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推进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镇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未达到合格标准仍需整改的加快整改,并对相关镇进行现场指导。二是2022年农村削坡建房整治资金预计在12月底完成拨付。三是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已完成拨付。

(二)涉农中央财政资金滞留闲置,支付进度缓慢。

16.对“资金滞留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举一反三,针对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未能及时完成进行研判,针对验收依据、改造资金不足难以开工等问题与属地政府加强沟通,共同解决工作难点。农房抗震改造试点资金目前已全部支付。

17.对“资金发放率低,执行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17户,其中16户验收合格并完成拨付,1户因面积超标未拨款。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督查不力,存在边设计边施工、未报建先施工的问题。

18.对“边设计边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对美丽圩镇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分别于2022年9月1日、9月20日、9月21日、9月22日;2023年1月1日、5月29日对美丽圩镇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检查,严格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二是全力指导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三是举一反三,加大督查力度,发现边设计边施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四是印发《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平远县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加强参建各方主体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9.对“未报建先施工,项目质量、安全处于无监管‘真空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对美丽圩镇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分别于2022年9月1日、9月20日、9月21日、9月22日;2023年1月1日、5月29日对美丽圩镇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检查,严格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二是全力指导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三是举一反三,加大督查力度,发现边设计边施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四是印发《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三方面问题:一体推进“三不腐”力度不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风险隐患

(一)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不够到位。

20.对“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已制定《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项资金(涉农资金、债券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跟踪问效。二是及时向各镇下达资金文件和任务清单,如平远县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项目涉农资金已下达任务清单,明确了各镇任务及资金。三是选择项目金额较大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把好评价资料质量关,督促相关镇提高报送材料的质量,落实专人负责提供资料,并根据后续项目评价结果,督促相关镇做好整改,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申请项目资金的参考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重建轻管,未建立长效运营机制。

21.对“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不佳、污水处理量小”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根据《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已完成对楼前村稔一村民小组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查整改,目前该设施能正常运行,进出水正常。督促楼前村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持续不定期委托第三方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水质检测,确保运行效果。二是中行镇快湖村和黄坑村的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处于通水状态,下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污水处理设备和人工湿地进行定期维护管理。

22.对“重建轻管,后期缺乏管理维护”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过程一是已督促河头镇珠坑村、八尺镇楼前村稔田四、东石镇凉亭村上下凉亭和土厚湖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运行效果。二是根据《平远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已完成对全县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摸底调查,并建立了台账清单,确保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3.对“已建成项目闲置废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对楼前村稔二、稔三村民小组的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改造提升,目前已新建管网800多米,同时修复部分破损管道,提高设施接户率;已完成对人工湿地内填料及植物的清淤工作,接下来将进行填料的回填和水生植物的重新种植。二是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已完成对全县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摸底调查,并建立了台账清单,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高效运行。

(三)部分资金、项目存在违规决策问题。

24.对“施工方资质不齐全,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2023年1月5日、1月6日、2月20日、3月21日、4月21日、5月5日到石正、中行、八尺、河头、泗水、上举等镇检查指导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情况,落实监督指导工作,在局党组会议上明确要求在2022年11月后新开工的削坡建房整治项目,各镇委托第三方公司时需查验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我局也将对削坡建房风险点现场整治情况、“一户一档”资料台账建立情况进行一一核查,以确保整治质量达标、资料台账完备。

25.对“验收、拨款等程序不规范,存在风险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严格验收拨款程序,要求业务股室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补助资金,确保资金规范时使用。

26.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项资金(涉农资金、债券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资金分配决策。二是修订完善《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完成21项问题整改,还有5项正在进一步推进整改中),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在持续整改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确保整改见底、成效巩固。

(一)持续提升巡察整改的政治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化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坚决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深化巡察整改的任务落实。坚持把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整改全过程,坚持把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整改工作的政治方向,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巡察整改与具体业务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目标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继续压实整改责任,加码加力推动落实,确保如期整改完成;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或长期坚持的,坚持常抓不懈、监督不松,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衔接,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推动制度机制落地见效,推动常治长效,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持续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结合点、找好着力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指示要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落实整改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激励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创新,从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战略高度,持续强化做好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的政治担当,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上率下、真抓实干、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努力把“问题清单”变成“政治责任清单”、把“整改账单”化为“群众幸福账单”,全力推进“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推动住房城乡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3-8824494;邮政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环城路176号;邮政编码:514600;电子邮箱:py8824494@126.com。

中共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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