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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仁居镇黄畲村赵段河道治理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5-03-1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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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仁居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平远县仁居镇黄畲村赵段河道治理工程临时用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位于仁居镇社南村共962平方米作为工棚、材料堆场的临时用地。 二、临时用地期限至2027年3月16日止,在使用期限内不得在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满后,应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落实土地复垦义务,恢复种植条件。如涉及永久性使用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使用临时用地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应在临时用地使用前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四、该项目临时用地期限满后,你公司应当组织人力进行土地复垦,并在六个月内恢复种植条件,并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附件:平远县仁居镇黄畲村赵段河道治理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pdf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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