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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远县委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远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时间:2021-11-22
来源: 本网
点击: -

中共平远县委 平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远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的通知

县委县政府印发《平远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内容如下。

平远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规划目标

第二章推进城乡空间融合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第一节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培育城乡融合形态

第二节优化“一城一区一带”布局实现三头并进和谐共赢

第三节引导乡村差序发展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第三章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壮大富民兴村产业

第一节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二节立足平远农业优势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第三节加强资源持续利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第四节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经营体系

第五节扶持农业科技创新完善科技支撑体系

第六节创新业态体制机制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第四章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探索生态富民强县路径

第一节全域推进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第二节系统推进生态建设构建城乡生态安全屏障

第三节立足镇村资源禀赋探索生态富民强县路径

第五章强化文化引领焕发文明新风尚

第一节强化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乡村文明风貌

第二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焕发传统文化潜能

第三节夯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第六章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第一节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第二节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第三节发展培育社会力量助力提升乡村治理

第四节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法治水平

第五节实施乡村德治工程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第六节加强乡镇政府能力建设

第七章完善乡村民生短板开启生活富裕新起点

第一节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立足城乡融合发展

第二节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第三节攻克农村精准脱贫同步奔向小康生活

第四节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拓展增收致富渠道

第八章实施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第一节深化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建设

第二节培育积聚乡村各类人才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第三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激活土地产权效能

第四节推进农村农业综合改革培育持续发展动能

第五节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扶持制度

第六节创新金融支农产品服务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第九章加强规划措施保障确保乡村振兴新成效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坚持规划引领

第三节强化法制保障

第四节注重典型带动

第五节抓好考核监督

第六节完善投入保障

前 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一盘大棋,要沿着正确方向把这盘大棋走好,必须规划先行,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约束性、指导性、操作性。平远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的政治要求,是推动乡村经济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之策。

党的十九大以来,平远县委、县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工作强度、投入力度,把握新机遇,举全县之力推进乡村振兴,“三农”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对县情农情有了进一步的把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良好的开局。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广东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主要在乡村,平远县农业人口占60%以上,乡村经济薄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全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平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

为强化规划引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平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实际,特编制《平远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本规划坚持全县乡村全面发展、优先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分类有序发展,坚持党管农村、农民主体、多方投入、共建共享,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提出今后五年乡村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等“五个振兴”以及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和公共服务短板、实现高质量稳定脱贫为重点任务,对平远的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部署一批重大工程、重大行动和重大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平远县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扎实推进、走在前列。

本规划是指导全县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规划基期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分别明确至2020年和2022年的目标任务)。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积极探索生态富民强县实践路径,以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生态宜居美丽村庄、开展文明村评选、实施善治示范工程等“五项行动计划”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动平远城乡统筹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城乡统筹,坚持分类施策,全县整体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坚持创新驱动。重心下沉,形成优质资源、优秀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鲜明导向,重塑乡村治理结构;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依靠创新不断壮大乡村发展新动能。

——坚持城乡融合。树立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理念,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坚持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坚持分类施策。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稳步推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统一模式、“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坚持多方投入、共建共享,激发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和农民等多方投入参与乡村振兴。

第三节 规划目标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结合梅州市实际,提出平远县乡村振兴规划的总体愿景与阶段性目标,探索出一条以产业振兴为首要任务的,多方面、多层次的振兴路径。

(一)总体愿景

确保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为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2050年实现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阶段目标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品牌农业取得较大进展,农业供给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2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部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农村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有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农村全面小康实现。

——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明显,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乡风文明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卫生户厕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美丽宜居村,支持有条件的村庄率先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到2027年,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农村落后面貌实现根本改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趋于完善,乡村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党的执政基础全面巩固,乡风文明再上新台阶,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专栏1 平远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主要目标指标

分类


主要指标

单位

2017年基准值

2020年目标值

2022年目标值

2017年增加值

属性

产业兴旺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7.53

7.60

7.60

0.07

约束性

2

高标准农田面积

万亩

6.16

9.67

11.79

5.63

约束性

3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70

>72

预期性

4

农业劳动生产率

万元/

1.58

2.39

2.61

0.83

预期性

5

农业土地产出率

万元/

0.694

0.792

0.857

0.163

预期性

6

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

%

11.68

13.13

预期性

7

三品一标产品数

30

36

40

10

预期性

8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

亿人次

0.026

0.037

0.042

0.016

预期性

生态宜居

9

村庄绿化覆盖率

%

30

32

约束性

10

美丽宜居村达标率

%

45

80

预期性

11

村庄保洁覆盖面

%

100

100

预期性

1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40

60

预期性

13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75

>75

约束性

14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

%

100

100

预期性

乡风文明

15

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100

100


预期性

16

县级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

%


95

100


预期性

17

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比例

%

>83

>85

预期性

18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

%


11.0

12.3


预期性

19

农村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

%


>87

>90


预期性

治理有效

20

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占比

%

>80

>80

预期性

21

有村规民约的村占比

%

100

100

预期性

22

村庄规划覆盖率

%

100

100

预期性

23

建有综合服务站的占比

%

50

80

预期性

24

集体经济强村比重

%

10

15

预期性

生活富裕

25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37.6

34.9

33.1

-4.5

约束性

26

城乡居民收入比

1.46

1.41

0.38

-0.08

预期性

2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1.71

2.0

2.3

0.59

预期性

28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1

92


预期性

29

具备通行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

%


100

100


约束性

第二章 推进城乡空间融合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发展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发展,绘制具有客家特色的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培育城乡融合形态

(一)实现城乡要素合理流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能单凭乡村发展,而是要在城镇化进程中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要素的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城镇和农村的资源禀赋优势,引导资金、人才、信息和产业合理流向农村,推进农村产品和服务走向城镇,促进城乡要素和产业融合,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要素集聚、产业振兴奠定基础,疏通渠道,加快农村摆脱贫困的步伐,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准备前提。

(二)盘活城乡土地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势,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合力。按照“三权分置”的基本思路,盘活整合农民的承包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既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稀缺的建设用地,又让农民手中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使农民能够依靠手中的资源加上诚实的劳动走向生活富裕的道路。

(三)协调城乡发展步伐。创新乡村规划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行简便实用的乡村规划,全面加快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为依据,梳理规划期内可实施的建设项目,明确建设主体、建设规模、建设时序和投融资安排等,形成建设项目库,参考“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整县统筹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第二节 优化“一城一区一带”布局实现三头并进和谐共赢

(一)统筹利用生产空间。遵循生态富民、工业强县和美丽县城“三头并进”以及“一城一区一带”的发展格局思路,按照“三区三线”总体规划部署“多规合一”工作,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林业保护区以及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在生态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前提下,以县域为单位,积极探索产业融合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基地等,促进农产品生产的集中与规模发展。

(二)合理布局生活空间。积极评估县域土地现状,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划定空间管控边界,打造“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国家级农电商体验园+田园综合体”模式。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合理布局公共服务空间与基础设施用地。以生活便利、空间节约、多样和谐为指引,合理布局乡村宜居生活空间,充分考虑和挖掘现有乡村生态、历史、文化等资源,保留原有乡村特色与人文环境,不搞大拆大建,维护原生村居与生活风貌,构建舒适的生活圈、繁荣的商业圈、完善的服务圈。

(三)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以生态服务、生态产品为保护内容,依托优越的资源禀赋(良好的自然生态、丰富的旅游资源、特色农业产业、特色林下经济和苏区红色文化)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实践,综合协调建设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利用、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分类评价各地各类资源开发的潜力、方式、规模、风险等,严格划定开发空间边界,明确负面清单、开发强度、约束底线。制定主体功能区中生态发展区和禁止开发区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四)分类推进村庄发展。顺应村庄演变与发展趋势,实施“五片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依据不同村庄(自然村)发展现状与潜力,按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撤并消失的方式确定分类规则。全力打造乡村生态振兴,率先启动“五个示范片”,以镇为单位,明确具体村庄分类,统筹推进村庄发展。

专栏2 平远县村庄分类指引

进 措 施

集聚提升类

规模较大中心村、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农产品重要产区内的村庄、非农产业发展水平较高村、水库移民村、国有农场及林场。

以提升农业产业或非农产业规模、效益为指引,合理规划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和聚集产业发展用地,积极融合多产业、多功能,以产业发展提升村庄集体经济收入、农村现代化水平与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的生活保障能力。

城郊融合类

原则上城镇近郊及县城相关镇所在地村庄。

城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发展,推进融入城镇发展,在形态上保留村庄的风貌特色,以城镇的先进管理方式与治理手段引领村庄转型升级,协调村庄的农业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发展农产品供给、农耕体验、休闲旅游等服务城镇的三产融合产业,构建“城镇带动村庄、村庄服务城镇”的城郊融合发展新模式。

特色保护类

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民族村寨、传统村落等。

加强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调研,结合古村落空间布局、特色景观、民俗习惯、少数民族文化等,在保护原有村庄格局、风貌与尊重乡村风俗习惯基础上,发展特色旅游与特色产业,加快改善和提升公共设施、服务设施,推动特色村庄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提升,用市场经济手段改进特色村庄发展方式,提升村庄自我发展能力。

撤并消失类

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村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村庄及20户以下的村庄。

科学评估其消亡演变趋势,暂不额外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通过子女教育、生活便捷、医疗服务、住房保障等方式逐步引导村民转移到中心村、城镇等区域居住,不强制迁出。对于迁出村民,保障其土地承包权、林权等权利以及村集体股份等,旧村庄可通过土地整理恢复农业生产功能或发展民宿、旅游等。对于不愿迁出居民,则通过社会服务保障其正常生活、生产。村庄消失是长期的历史过程,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行政强制,不搞一刀切,不盲目推进。

第三节 引导乡村差序发展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一)梯次推进乡村振兴。立足城乡协调,加速推进大柘镇城乡融合发展。其他乡镇依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地理优势、资源禀赋等,科学把握村庄的差异性和发展趋势,顺应村庄演变规律,遵循聚焦提升、突出重点、城乡融合、保护特色、搬迁撤并、分类实施、典型引路、稳步突进的路径,以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为指导原则,梯次推进乡村振兴。

(二)准确聚焦阶段任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重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精准脱贫和产业园区建设等任务,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时期,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以政策创新推动城镇与乡村互补互促发展。

(三)科学把握节奏力度。充分考虑亟待解决、确有必要、农民意愿、财政可承受等因素,科学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分阶段稳步推进;既激发农村各类主体活力,又不得违背农民意愿。优先发展人口多的中心村、水库移民村、城郊融合类村庄,加强特色村庄保护与开发。对于撤并消失类村庄不盲目改变现状,不搞行政强制,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

第三章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壮大富民兴村产业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绿色生态发展为理念,以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以科技创新为依托,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充分发挥平远县生态资源、生物资源、人文资源的优势,深化乡村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优传统产业、做强特色产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实现乡村产业跨越式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第一节 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按照广东省“稳定生产、搞活流通、充实储备、加强监管、完善政策”的粮食安全方针,以粮食生产、粮食储备和粮食流通能力建设为基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形成品种结构优化、储备功能完善、储存方式灵活、承储主体多元、粮食储备安全的储备体系。强化粮食安全各镇政府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全面落实各镇政府在粮食生产、储备、流通、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责任。到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6.54万亩,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20.64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7.60万吨以上,实现粮食基本自给。

(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参照国家和省高标准基本农田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做法,整合相关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原则,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建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9.67万亩;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1.79万亩。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工程,将集中连片、适宜规模化开垦的劣质、等别低的非水田耕地、未利用耕地、低效废弃建设用地、园地、坑塘水面等地块优先纳入垦造水田计划,到2020年,完成梅州市下达的改造水田任务982亩,新垦造水田934亩,合计完成水田垦造1916亩。

(三)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河道治理工程、中型灌区和防洪堤围建设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山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强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加快小山塘、小水潭、小泵站、小堤防等小型水利设施薄弱环节建设,疏通田间“毛细血管”,解决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消除台账,逐宗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明晰水利工程产权,分级落实镇、村建设管护责任;建设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管养分离、以水养水”格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

(四)提升农业装备设施。充分发挥政府、装备服务企业、经营主体等多方面的积极性,提升农业现代化装备水平。进一步落实农业机械普及化,着力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推进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全程机械化,加快发展水稻、脐橙、油茶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推广设施大棚、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设施、畜禽养殖自动化等生产设施设备。加快农产品贮藏保鲜、畜禽屠宰、冷链物流、收割烘干等加工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机电排灌、现代渔业技术装备、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五)智慧农业引领。大力推进移动互联网通信技术、现代信息工程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物联网新技术在现代农业产供销领域的应用,发展“平远智慧农业”。打造县级“益农信息”运营中心和村级“益农信息社”等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全力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度融合,推动平远农业向生产智能化、经营电商化、管理智慧化、服务信息化的现代农业方向发展,到2020年,实现所有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

专栏3 农业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田垦造工程

优先建设确保粮食安全的高标准农田,通过开展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农田防护、建后管护等田间工程建设,将耕地建设成“田成方、渠相连、水畅流、路相通、林成网、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土肥沃”的标准化格局,2020年,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9.67万亩;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1.79万亩。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工程,将集中连片、适宜规模化开垦的地块优先纳入垦造水田计划,到2020年,完成水田垦造1916亩。

(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推进河道治理工程、中型灌区和防洪堤围建设改造工程,实施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到2020年,改善灌溉面积2.457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115万亩。实施平远县南方地区节水减排工程,到2020年,新增节水能力800万立方米、供水能力120万立方米、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20万千克。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实施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到2020年,改造渠道总长27.315千米。

(三)农业设施装备提升

充分发挥政府、装备服务企业、经营主体等多方面的积极性,提升农业现代化装备水平。到2020 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

(四)智慧农业引领

加强智慧农业技术与装备研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1-2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构建农业大数据与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县级“益农信息中心”和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实现所有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

第二节 立足平远农业优势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一)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依托平远县“一心、两轴、三片区”的城乡综合发展布局,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培育形成由城镇带动乡村的融合发展区,包括大柘镇、石正镇、东石镇,重点探索城镇农业新功能与新业态,主要布局发展粮食、蔬菜、大豆、花生、果业(沙田柚、李子、柑桔、西瓜)、茶叶、油茶、水产、青饲料、禽畜等规模化农业。现代农业观光区形成产业带动乡村的提质发展,包括长田镇、热柘镇,发展传统特色农业,向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同时带动农业观光旅游,最终构建基础设施完善、生态优良、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农业观光片区。生态农林业发展区形成生态农林产业拓展乡村旅游发展,包括仁居、差干、上举、泗水、八尺、中行、河头七镇,主要布局发展粮食、脐橙、油茶、茶叶、梅菜、烤烟、经济林、林药、林蜂等精致高效生态农林产业,同时依托生态农林产业、自然景观、地热资源等发展乡村旅游。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鼓励加大山地散养牛羊、果园散养鸡鸭鹅生产。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

(二)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稳粮优经优饲、丰富特色产品、扩大林下生产”的思路,加快发展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调整种植业生产结构,稳定水稻生产,大力发展优质稻米,到2022年,优质稻种植面积比例不低于总种植面积的40%。稳定发展蔬菜“菜篮子”工程生产。做优做强特色林下水果、油茶、茶叶产业,提升林药、林菌、林蜂等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丰富林下经济产品种类。统筹调整养殖业生产结构,按照“生猪养殖减调并举、家禽养殖稳量提质、牛羊养殖强基增量”的发展思路,优化畜禽产品供给结构,提高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比例。到2022年,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65%以上。发展生态高效循环畜牧业,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的“林畜”、“林禽”生态散养。进一步优化水产养殖产业结构,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稳定提升常规渔业养殖生产,扩大名特优品种殖养殖比例。

(三)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在保护好良好生态的基地上,适度扩大优势特色种植业规模,进一步做强优质稻、脐橙、油茶、南药(梅片树、铁皮石斛、金线莲)有机茶叶、梅菜、葛根等特色农业,引导飞龙、南领、金穗、新大地、华清园等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条。重点打造一批耕山致富示范点,培育金穗山庄、飞龙脐橙产业园、仁居鸿泰农庄等农旅融合示范点,打造成为集生产、休闲、观光、度假于一体精致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大力推广无公害草鱼、白玉蜗牛、金钱龟等特色水产的养殖。重点培育高产优质示范产业园,全县建立若干水稻、脐橙、油茶、茶叶、蔬菜、柑桔、南药、畜禽、水产的高产优质示范产业园,集成最优技术,为各产业发展奠定技术支撑。积极扶持培育连片种植50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基地。扶持粮食、水果、蔬菜、油茶、茶叶、南药、畜禽、水产等8大产业各组建1-2家集团公司,打造这些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的全产业链经营,采用“集团公司+分公司+家庭农场+农户+基地”的形式,带动千家万户农民增收,促进平远乡村产业振兴。

(四)做精生物保洁保健医药产业。充分发挥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保洁品)、梅州绿盛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物保健品)、平远威大地有限公司(生物保健品)、广东华清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做精生物保洁保健医药产业。推动广东南领药业有限公司南药科技产业工程项目建设,尽快建成南药资源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南药制剂研发中心、南药植物提取中心、南药养生园及植物品种鉴赏园区、南药健康食品生产区、南药精致饮片工业区、南药中成药工业区等。着力推进年产3000吨的精致中药饮片加工、梅片树精深加工、中药提取物生产项目和灵芝产业链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加强与华南农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等大学科研院所合作,搭建生物产业创新平台,着力突破生物保洁品、生物保健品、生物医药等一批关键技术,通过外引内联、招商引资和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加快孵化一批生物企业,形成梅州生物产业聚集地。

(五)打通农业流通渠道。在主要农产品区域,发挥政府、贸易商、代理商、经营主体多方面的作用,规划建设系列农产品集散交易场所。以粤闽赣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广东华泰农兴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为契机,建设大宗农产品贸易市场,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与国内优秀物流企业的战略合作,争取更多的物流企业在平远设立农产品物流中心,健全农产品收购、销售网点。进一步拓宽农产品市场销售渠道,着力构建农产品“产出来、运出去、卖出去”的产销平台。推动大中型超市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直供链工程建设。

(六)提升农产品质量。推广优良品种,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加速主导种养品种的良种化。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粮食、果蔬、油茶、茶叶、南药、水产、畜禽等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和流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管理,加大对农资批发、零售市场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以种子种苗、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为重点的农资产品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规范种子种苗和农资产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二维码、微信码标识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安全监督,坚持对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进行日常监测抽检,确保流通环节的农产品安全。努力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

(七)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推广。实施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抓好标准化质量建设管理,实施特色优质产品、县域品牌、企业品牌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育行动,围绕平远优质稻米、脐橙、油茶、南药、茶叶、柚子、梅菜、无公害草鱼、优质鲫鱼、白玉蜗牛、金钱龟、平远米酒等特色优质产品,继续培育一批县域品牌,扶优一批企业品牌,新建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品达到36个以上;到2022年,“三品一标”产品达到40个以上。实施农业品牌推广行动,对已形成品牌的平远脐橙、新大地油茶、石正金红红茶、锅水仙绿茶、辰曲黑香米、辰曲香米、平远梅菜、春兴白玉蜗牛等品牌产品,通过扶持企业参展各级各类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以及每年组织召开平远县农产品展销会等推广形式进行大力市场推广。

(八)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工程。依托特色产业,集中资本、技术、人才资源,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平远农业公园,加快农业适度规模发展。按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目标要求,实施建设好已获批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平远县脐橙产业园”。编制申报梅州市平远县南药产业园,以大柘镇、石正镇、长田镇等作为产业园建设范围,建成以梅片树、仙草等为主导品种的“生产+加工+科技+销售+品牌”全产链发展的全国最大天然梅片全产业链发展引领区、山区特色精致高效农业发展样板区、岭南道地南药品种保护繁育示范区。扩大发展仁居、上举、河头、中行、东石、石正、长田的油茶生产,打造具有明显区域竞争力的油茶产业集群,作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储备项目,力争到2020年,平远县建设2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大力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富民兴村产业。计划从2019年开始到2021年连续三年,每年申请省级专项资金400万元,三年共1200万元,用于扶持12个村和12个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重点扶持果树、茶叶、南药、蔬菜、粮油作物等。

(九)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建设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打造优势农产品重要外销地。积极支持农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在脐橙、油茶、南药、茶叶、畜禽、水产等产业领域,加强跨区农业投资合作,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以世界客商大会为平台,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的联系,拓宽海内外市场。加强与“一带一路”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东南亚沿线国家合作,争取境外大型企业来平远投资、合作。引导激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境)外设立办事处、寻找区域代理商或建立分公司,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和渠道。深化区域合作,加强与珠三角、潮汕揭和海西经济区的经济合作,健全跨区域经济合作平台。2022年,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建设1-2个省级或市级农业对外示范园。

专栏4 质量兴农工程

(一)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农民参与的运作机制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全面启动以优质稻米、脐橙、油茶、南药、茶叶、蔬菜、水产、畜禽等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实施建设好已获批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平远县脐橙产业园”,打造具有明显区域竞争力的油茶产业集群,作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储备项目,力争到2020年,平远县建设2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农业标准化质量提升

推广优良品种,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加速主导种养品种的良种化。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粮食、果蔬、油茶、茶叶、南药、水产、畜禽等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和流程。健全生产资料安全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二维码、微信码标识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的安全监督努力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

(三)农业品牌提升

以县域公用品牌为打造核心,实施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围绕平远优质稻米、脐橙、油茶、南药、茶叶、柚子、梅菜、无公害草鱼、优质鲫鱼、白玉蜗牛、金钱龟、平远米酒等特色优质产品,继续培育一批县域品牌,扶优一批企业品牌,新建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品达到36个以上;到2022年,“三品一标”产品达到40个以上。

(四)农产品出口提升

加强部门协作,建设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打造优势农产品重要外销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基地申报出口认定。以世界客商大会为平台,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的联系,拓宽海内外市场。

(五)实施特色产业发展7+N

以平远特色7大类作物(优质稻米、脐橙、油茶、南药、茶叶、梅菜、葛根等)为重点,加水产畜牧、林下经济及地方特色产品(N),扶持做优做强。扶持培育连片种植50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基地推进油茶产业园和特色南药试验区建设。推广平远脐橙、新大地油茶、石正金红茶、锅水仙绿茶、辰曲香米、平远梅菜、春兴白玉蜗牛等品牌产品。

第三节 加强资源持续利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加强保护与节约利用农业资源。开展土地整理改良,保护耕地资源。做好农田水利规划,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田防汛抗旱、灌排能力。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因地制宜推广水肥一体化、地膜覆盖、膜下喷滴灌等技术,提高水肥资源利用率。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和开发利用。

(二)大力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切实保护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到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处置试点。推广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兽药,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开展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推进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2年,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加大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防止因鱼饲喂养造成河流湖库水塘的水体富营养化,出现蓝藻等生态灾害污染水源。支持林木采伐和加工剩余物以及废弃木材回收利用,提高木材综合与循环利用水平。

(三)强化农业环境治理。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程。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或休闲轮作,加大重度污染耕地治理。推进环境友好型生态种植业示范工程和牲畜废弃物治理示范工程。严格执行禽畜限养区与禁养区规定。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治理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阻绝未经处理的城镇污水和污染物进入农业农村。严格监测产地污染,协同治理原则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修复,严控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到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

(四)提升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推广农牧结合、稻渔(鳖、虾)共生、林下种养、水旱轮作、冬季休闲的生态种养模式。启动实施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创建一批市级、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科学发展用材林和经济林。建设比较高效完善的农田防护林体,构建农业可持续发展生态屏障。实施以绿色生态生产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专栏5 农业绿色发展行动

(一)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大力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到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

加大重度污染耕地治理。推进环境友好型生态种植业示范工程和牲畜废弃物治理示范工程。严格执行禽畜限养区与禁养区规定。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治理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健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追溯系统,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高毒农药,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管理。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到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

(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到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推进畜禽粪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2年,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四)绿色农业科技创新

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因地制宜推广水肥一体化、地膜覆盖、膜下喷滴灌等技术,提高水肥资源利用率。推广农牧结合、稻渔(鳖、虾)共生、林下种养、水旱轮作、冬季休闲的生态种养模式。

第四节 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经营体系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运用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引导农民通过互换并地、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托管服务、代耕代管和对外租赁、用地入股等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以及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引导乡镇设立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调解委员会,设立村组调解小组或指定专人调解,加强县级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建设,及时有效化解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经营纠纷。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2018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

(二)加快培育多元经营主体。按照“政府搭台、市场运作、企业唱戏”原则,着力构建以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经营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增量提质,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行业发展。至2020年,全县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9家以上;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8家以上;全县家庭农场达到100家以上;全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促进合作社依法规范健康发展,夯实乡村产业发展的组织基础,为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出台引导农民互换并地激励政策,实现连片耕种,鼓励小农户间联合与合作。支持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一般农户实现有效对接和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组织联系紧密、产业深度融合、带动作用突出的联合体。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到2022年,参与新型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到25%以上。深入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和返乡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0人以上。

(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定。拓宽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出租、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四荒”地、养殖水面以及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环境资源、人文历史等资产资源,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社区养老、物业租赁等项目。拓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性服务功能,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务。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管,提升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管理水平。发挥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防止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

专栏6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计划

(一)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至2020年,全县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9家以上,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8家以上。

(二)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20年,全县家庭农场达到100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理空壳社后保持100家以上。到2022年,全县家庭农场达到150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50家以上。

(三)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深入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和返乡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建立健全培养培训、认定管理、生产经营、社会保障、退休养老“五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体系。培育各类农业职业经理人、合作社管理人员、家庭农场主、经纪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0人以上。

第五节 扶持农业科技创新完善科技支撑体系

(一)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引导重点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加强产学研联合,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扶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级、省级甚至国家级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健全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高企业综合创新能力。在专业镇组建一批区域性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升产业链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和配套能力。完善农作物病虫和植物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加快建立柑橘黄龙病检测检验体系和综合防控体系,推进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控。依托中国南方丘陵山区农业装备研发中心,加强研发山区适用的先进农机,积极推广以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和稻谷烘干为主的现代农业装备,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以现代绿色农业科技企业专业孵化器为切入点,大力推进科技孵化器平台建设,努力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快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扶持培养一批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和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咨询培训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省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对接专业镇,联合高等院校开展全方位的技术创新。力争2020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0%,到2022年,全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2%以上。

(二)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完善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各类科技计划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快知识产权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步伐。制订“一镇一策”的扶持发展政策和技术改造升级措施,优化县域城镇体系的农业产业布局。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按照“良种+良法+产业化”思路,重点加大对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2020年前,规划建设2个以上省级或市级农业科技园。到2022年,全县建成省级或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园4个以上。

(三)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创新农技推广方式,积极探索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的新机制,促进农技推广与市场应用紧密结合。建立以农业技术推广成效为评价导向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构建由农业科研院校科研人员、农业企业技术专家、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组成的多元化技术推广和服务团队。大力培育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组织,引导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作物整体施肥方案等专业化技术推广服务。建立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服务云平台,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提高利用“各类农业信息APP”服务农业科技推广的信息化水平。

专栏7 农业科技创新支撑行动

(一)农业科技创新工程

引导重点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加强产学研联合,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在专业镇组建一批区域性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建立柑橘黄龙病检测检验体系和综合防控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扶持培养一批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和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力争2020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0%2022年,全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2%以上。

(二)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加快发展县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服务平台,以培育壮大农村特色新兴产业为抓手,加快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步伐。制订一镇一策的产业技术改造升级措施,优化县域城镇体系的农业产业布局。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按照良种+良法+产业化思路,重点加大对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2020年前,规划建设2个以上省级或市级农业科技园。到2022年,全县建成省级或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园4个以上。

(三)农业技术推广工程

积极探索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发展的新机制,促进农技推广与市场应用紧密结合。加快构建以农业技术推广成效为评价导向的考核机制,调动农业科研院校科研人员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提高利用“各类农业信息APP”服务农业科技推广的信息化水平。

第六节 创新业态体制机制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一)积极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重点扶持稻米、脐橙、油茶、南药、梅菜、水产和畜禽肉类加工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推进20万吨鲜榨脐橙生产线及附属产品综合利用开发项目,新大地油茶精深加工项目,天然右旋龙脑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南台酒厂、老八尺酒厂、大客丰酒业、八珍娘酒业的生产线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葛根精深加工综合开发项目,五指石、绿叶、南台矿泉水项目,牛肉干加工等加工项目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引进和培育一批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型龙头企业,着力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推进农产品电商发展。深化涉农单位与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合作,培育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直配、品牌农产品社区宅配、区域特色农产品电商体验馆等新试点,打造一批优质农村电商品牌,提升农副产品电商营销水平,促进农业农村电商产业发展。重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到2020年,建设一个县级运营中心,8个镇级服务中心,90个村级电商驿站及千百名网店店主。

(二)拓展农村产业融合新空间。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功能、科普教育功能、农耕文化体验传承功能、休闲养生功能,促进农业与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功能互补和深度融合。统筹利用各镇农村特色资源建设农业科普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农耕文化馆,为公众提供农业科普、农事体验、农耕文化传承场所。推动专业镇发展,推动仁居、八尺、差干、上举四镇,打造以山水生态为基础,旅游产业为引领,客家文化、红色文化为特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泗水镇建设成为绿色建材基地和广东省生态林业示范镇。大柘镇建设成为品牌高效农业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精致休闲镇。石正打造以佛文化为主题的度假养生基地,建设成为宜居宜业新型城镇。东石镇建设成为工贸型城镇。中行镇建设成为绿色有机农业基地以及酿酒特色镇。河头镇建设现代农业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型城镇。热柘镇以温泉资源为依托,发展休闲度假,发展现代农业、食品、饮料工业。长田镇以建设生态旅游镇为目标,发展特色油茶产业、精致高效农业。到2022年,培育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镇)2个,创建成旅游特色风情小镇2个、森林小镇2个、省级农业公园2个。

(三)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提升组织化程度,增强参与融合发展的能力。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农技指导、信用评价、保险推广、产品营销等服务,为农民参与产业融合创造良好条件。加快试点推广“土地流转+劳务+社保”“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紧密利益联结方式,在各项目形成不同的模式并积极推广,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契约关系。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采取设立风险资金、为农户承贷承还、提供信贷担保、参办农民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探索实行入股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发挥政府扶持资金作用,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竞争力,增强带动农户发展能力,保障农民收益。鼓励将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入股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

(四)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强化政策供给,完善服务体系,充分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支持各镇、各龙头企业依托特色产业,开展乡土产业创业园建设,充分挖掘乡土特色手工业、作坊业、创意产业的发展和做大做强,激发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做好返乡人员创业服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确保其各项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入。加快建设全县统一、实名制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农业农村从业者职业技能终身培训体系。

专栏8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行动

(一)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

托平远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扶持稻米、脐橙、油茶、南药、梅菜、水产和畜禽肉类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引进和培育一批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型龙头企业,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着力构建上下游、特别是二三产经营主体与农民之间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强化电商政策扶持,推进农业经营单位与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合作,培育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打造一批优质农村电商品牌,提升农副产品电商营销水平,促进农业农村电商产业发展。重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到2020年,建设一个县级运营中心,8个镇级服务中心,50个村级电商驿站及千名网店店主。

(三)特色示范村镇与产业融合

2022年,培育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镇)2个,创建成旅游特色风情小镇2个、森林小镇2个、省级农业公园2个。全县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成效显著,一二三产融合初具现代农业雏形,融合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发展、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示范作用显著。

(四)农村“星创天地”

打造农村版众创空间,支持各镇、各龙头企业开展乡土产业创业园建设,充分挖掘乡土特色手工业、作坊业、创意产业的发展和做大做强,激发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面向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打造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于一体的创业基地。到2022年全县建设2个农村“星创天地”。

(五)推进试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

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鼓励支持脐橙、油茶、南药等龙头企业积极创建省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第四章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探索生态富民强县路径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乡村绿色发展道路,以创建平远国家公园为契机,因地制宜系统规划,完善生态空间保护体系、加强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降低生产生活污染,系统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探索生态富民强县实践路径,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客家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风貌,完善乡村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做到长治长美。

第一节 全域推进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推进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以县为责任主体,以行政村为基础,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坚持“先整治、后提升”的原则,以“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为抓手,以点带面、连线成片、梯次创建,实施“五片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鼓励各村结合村情实际,分步实施,依次梯度创建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2018年年底前,各镇70%以上的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30个示范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30%以上省定贫困村建成新农村示范村。2019年年底前,全县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7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争取第一、二轮扶贫开发“双到”帮扶的71个村全面建成干净整洁村,40%以上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20年底前,全部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建成10个特色精品村。2022年底前,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建成15个特色精品村。2025年底前,所有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建成20个特色精品村,其中10个村成为3A级以上乡村景区。

(二)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护机制。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实行人畜分离、家禽家畜集中圈养,推进村庄雨污分流管网系统建设。深化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深化“让广东河更美”和以清理非法排污口、水面漂浮物、底泥污染物、河湖障碍物、涉河湖违法违建等“五清”工作为重点的守护“最美家乡河”专项行动;加强江河干流的沿线村庄生活污水和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的治理;推进乡村小流域、河塘清淤整治。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学习借鉴北京市的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术,将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成为村村“用得起”、易于操作的“绿色”污水处理站,既可处理污水,又可为乡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到2020年,有条件的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实现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按照每个自然村1个以上垃圾收集点、20户以上自然村配1个以上保洁员标准配备。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完善村、户收运系统,科学配置建设转运站、填埋场、处理厂等综合处理设施。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全覆盖。试点开展源头分类投放,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循环利用,提高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到2020年,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到3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20%,不断提高垃圾有效处理水平,探索生态无害化处理新模式。到2022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三)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全面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推进农村文明公厕创建。全面普及乡村旅游区公共厕所。建立健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衔接生活污水处理,推进厕所污水和粪便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场所建设A级以上厕所,自然村按实际需求建设1个标准化公厕。全面普及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厕所。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四)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推进“美丽村道、美丽庭院、美丽村屋、美丽河溪”建设行动,制定详细的创建措施和标准,确保有“标”可参照。打造样板村、样板户示范区。实行清旧补绿、拆旧建绿,积极选用乡土树种,做好镇、村两级道路、村边水边、空地闲地、农户房前屋后庭院的绿化建设和乡村公园建设。村庄宣传要有较高的文化品位。植绿种果,创建“美丽庭院”,发展庭院经济,凸显美丽客韵民居风情。开展美丽河溪行动,加大中小河流和乡村水体生态治理力度,保护好村域水面、水质,实现河道清洁,水体流畅,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加快镇村公共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省道沿线及景区周边民居外立面改造,营造城区到圩镇、景区到农村、国道到村道、地面到水面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创建生态宜居村庄。

(五)加强村庄土地规划。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县城、乡镇和村组,结合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明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和产业生态布局,明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历史文化名村以及纳入城镇建设范围、撤并搬迁等不同类型村庄;乡镇及时更新完善镇村规划体系、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推进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农村集约节约用地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明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使用权属。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建立健全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奖补机制。用好用活拆旧复垦全县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将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允许农村节约建设用地指标跨地区交易。引导分散集体建设用地跨区域调整后集中使用。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按照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保障乡村旅游业及光伏产业用地需求。全县统筹推进,到2018年实现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完成村庄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农房风貌管控、新村管网建设应纳入村规划范围,着力解决农村“有新房无新村”的问题,实现所有自然村环境整治、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纳入规划管理全覆盖。

(六)规范农房建设与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规划管理,规范各镇宅基地布局。引导各镇按照客家地域特色实行农房风貌管控,对新建住房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严格审批。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出台地质灾害管理政策,确保居民和民宅的安全。以奖补方式,引导和鼓励村民以《梅州客家风格建筑参考图集》为蓝本,传承优秀的客家传统建筑文化元素。建设“白墙青瓦”客家特色民居示范村。加强村庄规划的技术指导,建设客韵民居工匠队伍,提升村居建设品位。

(七)健全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规划体系。加强各类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确保城乡协调,建设有序。完善镇村一级的管理机制,建立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管护人员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的农村环境治理管护系统。将农村土地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生活排污、畜禽养殖布局、粪污综合利用、河溪保护、卫生保洁、文明乡风等内容列入村庄规划,并写入村规民约予以约束。形成政府积极主导、村民自觉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投入机制。

专栏9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各镇根据实际需求,按照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个以上垃圾收集点、1个以上保洁员标准配备。鼓励开展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完善农村垃圾处理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到2020年,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到3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20%,不断提高垃圾有效处理水平。到2022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推进村庄雨污分流管网系统建设。重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工艺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学习借鉴北京市的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术,探索符合平远农村实际的、适用的农村生活污水技术应用,将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为村村“用得起”、易于操作的“绿色”污水处理站。推动平远县以PPP模式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实施“项目整体打包”“城镇与农村”“终端与管网”“建设与运营”等4个不同模式,实现建设理念由“建设工程”向“项目服务”转变。建立健全农村排污监管机制,明确分类分级排放标准,严格饮用水源、水库等生态敏感区域周边污水排放监管。

(三) 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

推进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三区划分的修订工作, 优化畜禽养殖业总体布局,防止畜禽养殖场在水质保护流域内的无序迁移和污染转移。继续实施“以减促治”政策,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禁养区养殖户的搬迁或关闭工作,合理布局畜禽养殖户、散养户,实施粪污综合利用,避免污染河溪。将散养户产生的废水、固废等污染物引导散养密集区域的畜禽养殖专业户适度集约化经营,采用“共建、共享、共管”的模式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实现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短期内不能实现集约化经营的养殖户,通过建设小型沼气和堆肥设施等措施,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四)村庄绿化美化工程

推广河头镇向阳村的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理念和模式,就地取材,美化乡村景观。出台破旧房子、破旧猪舍的环境整治措施。统筹规划村庄管线铺设,避免乱搭线、乱支杆。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植绿种果,发展庭院经济。保护村庄古树名木。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抓好密集式电烤房的使用,杜绝老烤房继续燃用木柴。到2022年,基本建成村道有树、环境绿化优美的宜居生态家园。

(五)农房建设规范工程

出台地质灾害管理政策,逐步完善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山洪等地质灾害管理体系。做好山区民宅规划和容易诱发山体滑坡地方的改建、加建或搬迁等防范工作。投入资金,积极推进山体滑坡重大隐患点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尽量避免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兴建民宅和其他设施,已依山削坡建造或在河流旁建造的民宅及其他相关设施,要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地质灾害发生。

推进农村住房规划管理,出台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意见,制定整治农村历史违法用地和违建分类处理指引。因地制宜规范宅基地布局,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和农民依据村容村貌进行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规范农民建房程序,加大农村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引导各地按照客家地域特色实行农房风貌管控,对新建住房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严格审批。对已建住房,按照农民自愿原则,引导农民拆旧建新。拆旧土地可以适当方式保留原住户的土地使用权益,用于公益用地使用权流转或集中连片开发入股凭证。对违反一户一宅原则的住房,拆旧后不得重新建住房。探索建设具有客家特色的农民公寓,共建共治共享,提高农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组建乡村规划指导技术队伍,开展客韵民居的工匠培训工作。

(六)镇容镇貌提升工程

积极响应“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全面整治平远各镇的圩镇规划区“脏乱差”现象,提升镇容镇貌。在平远县国道、省道、县道和高速公路沿线,打造一条以上的美丽生态景观廊道;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扩大城乡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综合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

(七) “五片示范、百村整治”工程

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各村结合村情实际,分步实施,依次梯度创建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以田园水乡、生态农庄、酒茶文化、康养、生态旅游为特色主题,启动“五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工程:①以水乡风貌、田园风光为主题,将河头镇的黄田、河头、田心、向阳、双溪、河清6村打造成“十里花海·梦里水乡”美丽乡村示范片;②以康养产业、人文石正为主题,将石正镇的安仁、安南、坪湖、中东、马山、下丰6村打造成“烟雨南台·石泉石美”美丽乡村示范片;③以古香古韵、绿色农业为主题,将汶水、凉庭、麻塘、灵水、白岭、梅畲6村打造成“钟灵毓秀·田园农庄”美丽乡村示范片;④以酒乡古镇为主题,将黄沙、上远、飞龙、仁居、井下、五福6村打造成“酒茶果香·红色故乡”美丽乡村示范片;⑤以生态旅游为主题,依托五指石景区、长布半岛、相思谷景区,将畲脑、上举、龙文、文裕、差干、加丰6村打造成“五指相思·游客向往”美丽乡村示范片。

第二节 系统推进生态建设构建城乡生态安全屏障

(一)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优化农业产业布局,逐步建立起农业生产力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加强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提升农业农村生态景观,深挖农林生态、休闲、文化等多种价值,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加强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推进绿色生产技术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探索新型农业发展模式,积极开发农业生产、观光、休闲、养生、文化、教育等多种功能。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壮大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旅游为重点的绿色惠民产业,努力形成特色、优质高效、多样化的农林产品供给体系。

(二)实施生态培育和修复工程。加强平远黄田水库重点生态廊道、重点水库水源区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加强平远境内沿河等主要生态航道、水体岸线的景观化生态修复建设和防护林带建设。依托南岭、莲花山山系,实施碳汇林、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生态廊道等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公益林、碳汇林等建设专项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植树造林和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做好对新造林的抚育。重点推进平远国家公园建设,推进南岭山地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建设,加强特色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生境、古树名木和特殊地质遗迹保护。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深入开展共伴生矿、尾矿和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矿山迹地的生态修复,从严审批新上矿山项目,强化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着力解决现有矿区水土流失、生态复绿问题。推广石正镇煤矿变身茶园绿色转型、东石镇废弃矿山变身光伏发电站的成功经验。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全面退出,并进行有效的生态治理。推进仁居镇稀土矿区、东石铁矿、尖山铁矿等金属矿区环境综合整治。

(三)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衔接《平远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规划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现生态分级管控体系精准落地。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启动平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现天然林资源保护区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恢复性增长。规范和细化天然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等各类林地的管控措施或经营制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森林、湿地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水生态补偿制度,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相关规定,推进节水型社会。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水源涵养区、蓄洪滞涝区、滨河滨湖带的保护。

(四)实施耕地河湖休养生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完善耕地管理,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促进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开展水田养护耕作,提高土壤地力。推广半旱式栽培,促进土壤脱水增温、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开展深松整地示范,稳步推进保护性耕作,减少农田土壤侵蚀,改良土壤水肥气热状况,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恢复,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完成一级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水库水源保护林工程和水库内源污染控制工程,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政策,逐步清理水源地周边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及畜禽养殖业监管和治理,保护水源水质,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保障平远的“山-河”生态通道,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专栏10 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抓好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泗水镇、上举镇、差干镇、东石镇)建设,加大投入、开展重点预防保护工程。以区内的重要生态屏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为重点预防区域,加强封禁治理,做好生态旅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矿山迹地的生态修复,从严审批新上矿山项目,强化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结合自然保护区建设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采取封禁治理措施,设置封禁标志碑、护栏,禁止人为开垦、砍伐林木和放牧等生产活动,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保持土壤,涵养水源,恢复自然。采取清淤、生态护岸,提升沟(河)道生态功能。沟道两侧种植或抚育观赏植物。搞好道路硬化、村庄景点美化,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采取削缓边坡、设立挡墙、完善排水、覆土整治、植树种草绿化等措施做好矿山迹地的生态修复。选择大型国有矿山建设矿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

针对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梅江中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石正镇、石窟河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大柘镇、八尺镇、仁居镇),重点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及崩岗专项治理,均按照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思路,采取封禁治理措施、大力发展经济林果、小流域内河(沟)道综合整治、发展生态农业。按照上截、下堵、中间保的有效方式治理崩岗。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监测和验收制度,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止人为破坏。加强矿山迹地的生态修复,从严审批新上矿山项目,不允许开办可能产生严重水土流失危害的生产建设项目,对已开办的生产建设项目要强化水土流失防治,提高防治标准和等级。

继续实施平远县“五沿”崩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扎实推进崩岗治理工程除险加固和革命老区及原中央苏区崩岗侵蚀综合治理。强化八尺镇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控,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修复农田、生态复绿、岸坡整治等工作。

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南粤水更清行动”。加大中小河流和乡村水体生态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抓紧编制出台“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河道“五清”工作,严格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偷砂、采砂现象,全县河流基本实现“水清、岸绿、堤固、景美”。保护好村域水面、水质,实现河道清洁、水体流畅,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

(二)农村水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制定优先保障水库移民振兴发展的意见,健全水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农村水生态修复保护,加强主要江河的上游河段,以及黄田水库、富石水库等水库上游河段的水资源保护、水源涵养林、污染源控制工程等生态保护及工程治理。恢复河塘行蓄能力,建成一批生态型河塘。积极推进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开展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提升项目,保护和改善濒危野(水)生动物栖息地,积极开展拯救繁育和野化放归。加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生境恢复和人工拯救。

(三)耕地保护与生态培育工程

落实《平远县“多规合一”规划》,在农业空间区域内,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的集中建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资源,除农用设施用地外,限制其他非农开发建设行为。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重点推进生态空间区域内的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禁止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行为,生态功能区内的农村居民点按照生态移民的方式逐步迁出,适量配套一定的旅游服务设施,支撑休闲旅游发展需求。

(四)推进林业重点领域改革

发展壮大绿色惠民产业,扶持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确权发证,逐步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全面深化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促进林产品精深加工和优势产业聚集发展,加快现代林业发展。

第三节 立足镇村资源禀赋探索生态富民强县路径

(一)推进旅游业态多元化发展。贯彻平远县“一城一区一带”发展战略部署,结合“一心两环三区五极五廊”的空间结构,以创建广东首个国家公园试点为契机,逐步形成龙头引领、多元发展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依托五指石、南台卧佛山、上举相思谷、长布半岛等优质生态资源,进一步完善基础建设和旅游接待设施,丰富旅游产品种类,将观光客流转化为度假客。以公路和古驿道为依托,串联各个景区和各镇,落实生态富民带,构建平远与蕉岭联动发展的旅游共建带。以“五片示范、百村整治”行动为抓手,实施美丽乡村连线连片创建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让乡村成为民众休闲游憩生活的最佳载体。以山区田园风光、古驿道资源、红色资源、古建筑群等乡村资源为依托,在重要交通干线及A级旅游景区周边,规划建设一批以田园农业观光、民俗文化体验、乡村休闲度假等为特色的乡村旅游点。鼓励各镇在连片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的基础上,培育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特色旅游线路。到2020年,培育5个以上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强的乡村旅游村,打造3条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加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推动旅游扶贫重点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村、旅游特色小镇提档升级。培育精致农业、生态农场、创意农业试验基地,并以农业示范基地为依托,以观光体验为核心,狠抓一批农业休闲综合体的建设。重点打造脐橙、南药、油茶、优质稻米、茶叶等观光农业产业带。辐射带动生态农家乐、农事体验、特色民宿、文化创意、乡村度假等新业态发展。制定落实关于民宿、农家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评星标准及奖励政策,到2020年,打造10个三星级以上民宿、农家乐,1个民宿、农家乐示范片区。完善乡村旅游交通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驿站、咨询服务点等乡村旅游“八小工程”服务配套,努力创建国家3A级以上乡村旅游景区。

(二)探索农旅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立足镇村生态资源禀赋,制定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特色富民产业发展计划。在特字上下功夫,培育传统特色产业上规模、提质量、创品牌,形成高品质、有口碑的品牌产业。坚持农业科技创新引领,构建服务“三农”体系,加大农业新科技、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培育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美丽山水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促进农村一二三产整合发展。培育集观光农业、研发生产、加工制作、产品销售、休闲度假为一体的产业农场,实现农业各个环节与旅游产品无缝融合,形成密切关联的农旅产业链。加强农民技术培训,发展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农民发展家庭农场或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有效盘活利用村闲置资产和资源,积极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促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三)培育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充分挖掘利用平远现有优势产业和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等资源优势,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为布局,以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四位一体”为内容,聚焦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突出“一镇一主业”“一镇一风貌”,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服务便捷高效、生态环境优美、富有地方特点、传承客家文化精髓、体制机制灵活的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培育发展小镇经济,辐射带动乡村振兴发展。鼓励中心镇、专业镇、生态乡镇等建设美丽特色小城镇,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小镇、文化旅游小镇、健康养生小镇等特色小城镇形态。到2020年,初步建成2个左右市级特色小城镇,力争创建1个以上市级以上特色小镇。

专栏11 旅游开发与特色小镇建设工程

(一)县域旅游产业带发展项目

以生态旅游业为主导、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精致休闲山水休闲城市。“一心”:即平远城市旅游中心,以森林之城形象,以文化为主题,以宜居宜业宜游为目标,把平远县城规划建设成为县域游客集散中心、县域城市休闲中心、城市旅游目的地,打造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和引擎、宜业宜居宜游美丽县城。“两环”:即两条旅游动力环线,其中,外环为“旅游+”动力环,发展旅游产业经济,形成旅游产业带;内环为“产业+”动力环,强调产业融合。“三区”:即三个功能区,包括文化旅游与养生休闲旅游区,乡村休闲与农业旅游区,生态休闲与森林康养旅游区。“五极”:即五个增长极,包括差干旅游增长极、仁居旅游增长极、上举旅游增长极、热柘旅游增长极、石正旅游增长极。“五廊”:五条景观廊道。包括烂漫花海景观廊道、丹霞佛光景观廊道、红色记忆景观廊道、绿色畅想景观廊道、田园风光景观廊道。

(二)连线连片乡村旅游开发工程

以开展“五片示范、百村整治”行动为抓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选择具有一定产业优势和人口居住规模、公共设施基础较好、运行维护机制相对健全的连片行政村,重点沿重要交通干线、围龙屋群等有文化历史底蕴、生态宜居乡村、南粤古驿道、旅游景区、绿道、邻省交界处周边,连线连片营造乡村聚落景观,推进客家特色乡村建设,打造具有平远标识性的乡村风光带,推进乡村旅游连片开发工程。

(三)“旅游+”产业融合

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趣味创意、农耕体验、森林康养、旅游观光、民宿客栈等新产业新业态。集聚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创业等现代产业要素,创建一批现代农业园区、科技园、创业园、特色小镇。培育集观光农业、研发生产、加工制作、产品销售、休闲度假为一体的产业农场,打造农旅全产业链。例如全球领先成熟的日本 mokumoku 亲子农场,可同时提供观光游览、科普教育、产品展览、餐饮美食、休闲体验、商品购买、度假住宿等服务,实现农业各个环节与旅游产品无缝融合。台湾清境农场,则是早期利用优质草场和山地景观资源,建成了特色草场、牧场、花园、茶园发展观光旅游,后期又植入特色民宿、文化体验、多主题设施等多元业态。以上两个农场的经营模式和匠心之处,非常值得参考借鉴。

(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培育工程

按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平远现有的脐橙、南药、油茶、优质稻米、茶叶等五大特色产业优势,结合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和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等禀赋优势,以科学规划为引领,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色,培育社区功能,建设形成“产、城、人、文”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的一批特色小镇。重点打造差干生态旅游特色小城镇、八尺酒香特色小城镇、南台康养小镇、凤池特色小镇和梅畲田园综合体。鼓励中心镇、专业镇、生态乡镇、历史文化名镇等,立足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提升产业带动能力,建设一批有一定人口规模、带动乡村振兴能力较强的特色小城镇。培育仁居红色古邑特色小镇,恢复仁居古城风貌,对有特色的村落进行修缮改造,活化现有文物建筑、打造一河两岸景观;结合红军纪念园等红色旧址群塑造红色旅游品牌,建设百姓公园讲述仁居故事,初步建成有一定接待能力的特色小镇。到2020年,初步建成2个左右市级特色小城镇,力争创建1个以上市级以上特色小镇。

第五章 强化文化引领焕发文明新风尚

以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传承、创新客家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建设为载体,以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同步建设为路径,以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纯朴民风为目标,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全力振兴乡村文化,焕发乡村文明新风尚。

第一节 强化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乡村文明风貌

(一)以思想道德建设塑造优良乡风。坚持思想教育引导、道德实践养成、思德制度保障三管齐下,结合乡村特点,探索符合乡村特点的有效思想道德建设方式。充分整合乡村祠堂、乡村小学、乡村行政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场所)、乡村文明展示栏、德育文化墙、道德讲堂等思想道德文化阵地。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深入挖掘乡村传统思想道德教育资源,发挥好、利用好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等的示范效应,大力弘扬劳动最光荣的思想观念,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道德风尚。利用乡村村委、学校、祠堂的空间开拓宣传栏、展示墙、文化课堂、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场所)以及网络平台等方式开展宣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方针政策、“中国梦”主题教育、新时期广东精神、梅州客家精神深入传播到群众中,倡导高尚情操,树立文明新风。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熏陶文明乡观。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内化为农民的坚定信念又外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与教育,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平远乡村家喻户晓、落地生根。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客家精神,加强爱党爱国爱县教育。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场所展示客家名人、客家谚语、客家童谣、客家歇后语、客家诗词等优秀客家传统文化,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党的执政理念、党的执政理论的宣讲,加强政府各项政策的解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法律的普及教育。优化净化乡村社会环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培育乡村社会正能量。

(三)以诚信建设营造信用乡德。进一步强化农村社会诚信道德规范建设,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抓手,打造农村征信系统并保证其实现乡村全覆盖。定期开展诚信道德规范主题宣传宣讲活动,以“乡村道德模范”“乡村好人好事”“平远最美人物”等典型的示范引领为载体,大力弘扬群众身边的守信践诺行为;以党和政策的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为平台,全面公开曝光群众眼皮下的失信败德行为。培育诚信道德责任意识,落实失信败德惩戒制度,对重点领域失信败德之举的“黑名单”实施随时发布。积极开展诚信乡镇、诚信乡村、诚信家庭、诚信乡民等创建活动,全方位夯实农村诚信道德规范建设的群众基础,营造全县农村讲文明、喜诚信、立道德等良好信用氛围。注重开展传统道德文化教育,举办国学等传统文化讲座,引导群众运用传统道德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升基层群众的文明素质。

(四)以移风易俗开创文明乡貌。构建长效整治乡村陈规陋习、封建迷信的常态化机制,积极开展乡村移风易俗,因时因地因事落实移风易俗专项文明行动。开展乡村移风易俗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既典型又具有代表性的“移风易俗”先进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传承倡导乡村传统节日、节事等庆祝活动,以新时代婚恋观倡导乡村婚事新办,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的新型亲老敬老文化。引导各类群众组织参与乡村移风易俗评议评选评价。

第二节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焕发传统文化潜能

(一)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认真组织实施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传承我县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方案》,强化对平远县独具特色的客家传统文化、客家农耕文化、客家红色文化、独特山水文化、传统乡风文化、传统民俗文化、传统民间技艺文化的挖掘、保护。

(二)传承和发展红色文化。深入挖掘平远红色资源,全力建设红色资源库,全面盘活红色革命遗址、宣扬红色革命人物、讲活红色革命事件。以革命遗址为依托,将红色革命人物、事件融入红色革命遗址。通过开发“红色+乡村扶贫、红色+产业、红色+功能区、红色+公共设施”等“红色+”系列产品和市场,打响平远红色文化品牌。推进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弘扬平远红色革命精神。

(三)保护乡村传统文化遗产。强化乡村文物保护,制定发现和保护的政策。积极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征集各类文物、鼓励和推动民办博物馆建设。稳步推进历史文化名县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申报和保护。全面落实仁居革命遗址、旧址群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创建和完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传承基地、研究基地和生产性保护基地体系。充分挖掘平远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申报一批市(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一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加强梳理和保护平远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乡间传统技艺、民俗文化和民间文学等。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力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具备有条件的乡村抓紧建设非遗文化传承基地,传承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开展古籍和地方文献普查、整理、保护、研究和开发利用,推进古籍保护数字化。

(四)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具备文化资源禀赋的地方,以“一镇一地一品”为目标,以构建特色小镇为载体,挖掘平远乡村独特文化符号,因地制宜打造若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扎实推进地域特色文化品牌建设。充分挖掘平远特色村落,打造一批融合乡村历史文化、民俗文化、乡村传统技艺的特色古村落,并采取有效措施活化古村落,彰显乡村历史意蕴之美。

(五)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以振兴民间传统技艺为切入点,大力弘扬乡村工匠精神,打造一批独具平远乡镇特色传统工艺产品,并以市场为导向,创新和提升工艺产品的品种与质量,形成地方特色工艺品牌。充分挖掘乡村文化资源的时代价值、市场价值等多元价值,推动乡村文化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创新乡村文化与教育产业等其它产业的融合路径,进一步拓展乡村文化振兴空间。大力培育乡土文化人才队伍,全力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扎根乡村文化基层。开展乡村创意文化产品推广活动,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镇村开发乡村特色文创产业,并联络梅州日报、梅州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

第三节 夯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一)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全覆盖工程,逐步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升级改造,镇级综合文化站全覆盖和因地制宜建设村(社区)文化室,多渠道向城乡群众提供文化资源服务,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保障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确保建成县级“10个(类)场馆”,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革命历史纪念馆、文化遗产展馆、室内文艺演出剧场、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多厅电影院、足球场和文体广场、法治文化广场等各1个以上。各镇要确保建成综合文化站,含公共电子阅览室、公共图书室、文化遗产展馆(室)、文史展馆(室)、文艺舞台、书画中心、单厅电影院、室内球场、足球场和文体广场等各1个以上。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居委会)确保建成一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包含文史展室、农家书屋、书画室、文体广场、农村电影放映点等)。以乡镇、村庄为单位,按保护性开发原则充分挖掘、盘活和修缮古民居,积极推动古民居活化利用为公共文化场所。探索特殊人群公共文化“一卡通”的方式,保证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障人士和低收入人群享用公共文化设备设施的基本权益,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参加文化消费享受低价优惠服务。着力抓好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程故居二期工程、红军纪念园二期规划、推进红四军纪念馆拓容提质工程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不断健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镇村服务网络,开展客家山歌、戏剧等文化下乡活动。推动公共文化场馆(站、室)免费开放,鼓励和支持成立各类民间文化社团,实施公共文化进村入户工程。继续抓好脐橙文化旅游节等具有平远特色的节庆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加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申报力度,加强对革命旧址的抢救性修复保护,将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列为抢救性保护项目。建设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系统,设立各种文化专项基金,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建设高素质的文化行政人才队伍。

(二)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供给服务。积极开展文艺和非遗下乡惠民巡演活动。坚持政府组织与群众自发、专业文艺与群众文艺、公益演出与商业演出、文艺活动与文化传承相结合,为乡村居民提供具有客家特色的文艺演出活动;开展平远船灯、落地花鼓、落地金钱等非遗节目进校园、社区等。县、镇、村举办的文艺和非遗演出活动每年要分别达到10场、5场和2场以上,选好用好农家书屋管理人员,坚持每周至少2天的开放时间,其中镇演出地方戏曲不少于1场。组织和开展乡村艺术巡展活动,以乡村公共文化设施为依托,镇、行政村(居委会)及有条件的自然村要各建设1个文化展览馆(室),展示本镇或本族群在人文历史、艺术等方面的内容。充分发挥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民间艺术家协会等社团的作用,定期举办艺术展览、艺术下乡等活动,县、镇每年举办的艺术展览活动要分别达到5场、3场以上。开展乡村非遗民俗活动,利用春节、元宵、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结合地方文化传统,开展民俗文化活动;引导和支持非遗传承人成立表演团队,造册登记为群众文艺队伍,并制定节目库和服务价目,县每年举办的非遗展示展演活动要达到2场以上,镇每年达到1场以上。组织和开展乡村体育比赛活动。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扬平远群众喜爱体育健身活动的传统,组织全县性以及镇际、村际的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台球、象棋、健身舞、广场舞等年度性比赛。县级要打造全县比赛平台,统领镇级及基层赛事,激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县、镇、村每年举办的体育赛事要分别达到10场、5场和2场以上。组织广播影视进村活动。继续推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一月一村一场公益电影”的目标任务。深化公共文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平远船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世界客都文化始祖地·程故里”等优势,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临近地区的文化交流和合作。

专栏12 焕发乡风文明建设行动方案

(一)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方案

启动“道德模范”示范工程,全县建设若干道德模范镇、村、户,开展各行业“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每年评选出100名;实施“德育教化”行动,提升村民德育观念;以家风家训、伦理道德、移风易俗等为主题开展“思想意识”培训工程,提升村民思想境界。

(二)优秀客家文化传承和保护工程

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弘扬中传承的思路,组织开展重要优秀客家传统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充分挖掘和弘扬客家优秀传统文化、客家红色文化、客家传统农耕文化。坚持以优秀客家文化为灵魂的发展特色,加大优秀客家文化遗产宣传和推介力度。

(三)乡村传统工艺振兴工程

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及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乡村传统工艺挖掘、传承与开发,大力弘扬乡村传统工艺“工匠精神”,推动平远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形成具有客家特色的平远品牌;每年对传统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开展培训,每年举办传统工艺创意大赛,开展传统工艺县城社区体验、观摩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传统工艺展示、展销、展演活动。

(四)平远红色文化开发工程

发掘和保护利用平远红色文化资源,发扬优良革命传统,促进红色文化与客家精神相融合,强化红色文化宣传力度,大力鼓励融入红色文化的文艺作品创作,进一步加大红色文化的旅游开发力度,做好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发丰富红色旅游产品,推动平远红色文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六章 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乡村组织的作用,推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第一节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对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以及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隶属关系。在条件具备的村设立党委。积极稳妥推进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合作社等设立党组织,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探索推行“村党组织+产业(村民小组)党组织+外出党组织”设置模式。按照高效、实用、整洁、美观的要求,对全县136个村的各功能场所进行科学规划、规范设置,高标准建设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活动场所办事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制定村级组织“小微权力清单”,以清单式、流程化的形式明确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干部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职用权行为。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干部经济责任任期审计制度,重点开展对集体资产和资源、村级债权债务、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和涉农财政资金等专项的审计工作。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重点整顿带头人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经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反复整顿无效、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且问题突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

(二)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选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通过不断创新选拔培养方式和完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强化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农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以镇为单位对全县136个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以“红色村”、省定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选拔有情怀、有能力、有文化、有口碑的本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退休干部中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要跨地域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医村教、返乡大学生党员中,按不低于1:2比例选取人员,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实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选拔培养制度,农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左右,符合条件的可担任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全面实施本地本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工作,确保每年对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至少轮训1次,时间不少于5天。抓好村党组织书记学历教育培训,提高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文化程度。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第一书记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天。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农村党员工作质量,严肃处理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提高执行党员发展计划的精准度,实施发展党员“村培镇管县统”制度。到2022年,全县40岁以下的农村青年党员占比达到40%。支持农村社会组织推荐优秀人才入党。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党员教育活动,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推广移动终端应用,建立“远程教育、集中轮训、三会一课”相结合的农村基层党员教育工作格局。制定党员行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教育引导做合格党员。全面推行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省内外及本市乡村培训学院的培训资源开展党员培训活动,增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农村党员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组织农村党员亮身份、作表率,推行农村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深入实施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对农村普通党员进行设岗定责,合理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路径。加强对农村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实施乡村党员关爱工程,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无待遇党员、低保户党员、五保户党员进行定期慰问,对突发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及时救助。设立“党内关爱资金”,做好党员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等工作。

第二节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一)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优化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到2022年,全县村“两委”班子成员45岁以下(含45岁)的人数占比要达到80%以上,“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成员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全县村“两委”班子成员高中和中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要达到80%,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要达到40%。结合实际逐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到2020年,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占比要达到35%,2022年要达到50%。建立村“两委”班子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每个村“两委”班子要确定2-3名35岁以下、具有中专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通过提高经济待遇、优化成长环境等激励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回村工作。完善村“两委”班子成员报酬保障机制,在逐步提高报酬的基础上,推行报酬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加大专项招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镇事业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和镇领导班子的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到2022年,对县内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2-3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鼓励45岁及以下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深入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完善村民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组织选举办法。严厉查处各种选举违规问题,防止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组织选举的干扰和控制。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协商、一事一议”的村民协商自治模式,大力推进“村民议事厅”建设。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要遵循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原则,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完善村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制定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村民议事决策工作指引。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丰富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程序,逐步推进村民小组组务公开栏,实行组务公开。深入开展村务公开设施建设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众化的“五化”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村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建立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加大对“三务公开”的监督力度。

(三)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大力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章程、有制度、有经费、有奖惩、有培训、有作为”标准,加强村监会阵地建设,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逐年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待遇,按照分级分类培训方式,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进行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业务能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财务开支都要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要理顺村民委员会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关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村党组织兼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规则,理顺运作程序,明确履行监督的工作职责,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的有效监督。到2022年,全县136个村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

第三节 发展培育社会力量助力提升乡村治理

(一)大力发展村民理事会。围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村历史文化和民俗民风,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以自然村、片村或村民小组为单元,加快培育和发展村民理事会,动员和鼓励村里老党员、离退休干部(教师)、德高望重的宗族前辈、外出乡贤、社会能人等加入理事会。村民理事会成员要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要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村民理事会活动。到2022年,全县所有20户以上的自然村、片村或村民小组都要建立村民理事会,并实现规范管理和规范运行。村民理事会要以“共谋发展、共建家乡、共管事务、共享和谐”为宗旨,实行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不断完善村民理事会民主议事规则和激励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村务管理中的议事、咨询、协商作用。不断创新村民理事会工作载体、优化工作方法,努力解决广大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村党组织、村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村民理事会建设的领导和指导,通过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确保村民理事会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各村民理事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村民理事会章程开展活动;要坚持财务透明、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

(二)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及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建立完善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通过产前、产中、产后自我服务设施和手段的建设,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新品种引进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和特色农产品开发的主要载体,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树立精品意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实施追溯管理,强化品牌意识,建立直销网点,开拓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到2022年,在全县136个村普遍建立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在自然村建立1-2家专业合作社。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鼓励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多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心理疏导等服务。支持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建立政府购买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机制。通过财政竞争性分配加大对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经费支持力度,提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民政部门要简化登记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对于具备条件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要进行直接登记,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进行备案。到2022年,力争实现全县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

(三)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建设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加强民政部门对社工站的业务指导,到2020年,分片区按人口在每个镇建立事业单位性质的社工站,在人口较多的镇设1个以上社工站,按定岗不定人的原则,建设一支本地化、农村专职社工达50%以上的社工队伍,使社工的工资待遇与当地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相当。发展农村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农村志愿服务组织阵地,以“一个社工站+一个志愿者协会”的模式,在每个镇成立1个以上志愿者协会。搭建多元化的志愿服务队伍,鼓励企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村民、返乡大学生、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农村志愿服务。搭建志愿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平台,面向全体村民和志愿者,依托微信、QQ等社交平台,定期发布志愿服务相关情况,吸引群众和志愿者关注、参与农村志愿服务,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的有效衔接。

第四节 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法治水平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乡村治理中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强化法律在乡村治理的权威地位。加大农村普法教育和实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引导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到2020年实现全县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收、承包地流转、生态保护、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增强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建设法治乡村。推进覆盖农村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积极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信息化网络平台、资源配置平台、规范标准平台。完善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网络,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打造覆盖乡村的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提升农村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力争2022年全县建立3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16个示范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健全农民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矛盾排查预警、利益表达、协调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完善农村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法治化,健全网上信访制度,建立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保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进一步优化派出法庭、派驻检察室、司法所、镇级政府法制员等基层法治力量配置。

(三)建设平安乡村。建立健全农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制度,打好防范化解乡村社会稳定风险攻坚战。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镇(街)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到镇(街)、村(组),推动综治工作、综合执法、治安防控、市场监管、环境治理向村级延伸。深入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发挥“中心”在防控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排除安全隐患方面的最大效能。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把技术防范纳入乡村规划和建设,扩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范围。到2022年前,实现将乡村主要道路卡口、学校、幼儿园、广场、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人民群众公共活动场地的视频监控资源连接到村(社区)综治中心。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在全县开展镇级综治维稳“中心4+”(即中心网络化+信息化+村民议事日+干部直联日)和党群理事会“一带一法四参与”(即党建带动+程以德化人工作法+参与议事、参与调解、参与建设、参与管理)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工作,全力打造“平安之乡”。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决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深化“无邪教创建”工作,努力提升乡村反邪防邪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 实施乡村德治工程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一)积极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德治为先,发挥道德引领、规范、约束的内在作用,增强乡村自治和法治的道德底蕴,以德治实现善治。深入挖掘农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尊老爱幼、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按照国家规定,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发挥模范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传承良好客家家风家训。举办围龙讲堂“学讲话、讲故事、谈感受”百姓宣讲活动,使围龙讲堂变成传思想、传道德、传美德的文明讲堂。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传承提升耕读传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家规祖训,培育和弘扬地方性优秀道德传统,增强村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使崇德尚法、弘扬公序良俗成为人们的内在需求。

(二)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村内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管护中的重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将道德规范融入乡规民约,外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制定村规民约指引,引导农村进一步完善提升村规民约。以自然村为单位,全面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促使其更加契合法治精神和现代治理理念。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修订)村规民约,做到一村一规,让村规民约与村情民意紧密结合。规范村规民约形式、内容和制定程序,明确奖惩约束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做好优秀村规民约的征集推广,促进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带动形成德业相劝、过失相规、守望相助、患难相恤的社会风尚。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制定村规民约的指导。要积极发挥乡村理事会等农村社区组织在制定村规民约中的作用。

(三)促进乡村移风易俗。积极引导广大村民崇尚科学文明,传播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发挥村民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支持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科学合理制定议事规则,广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引导群众将传统礼俗和陈规陋习区别开来。遏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粤生活粤美丽”绿色行动等文明专项活动。深化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注重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途径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现代生活知识,引导农民积极融入现代社会发展大潮。

第六节 加强乡镇政府能力建设

(一)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围绕实现生态宜居目标,强化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交通、环保、供水、通信设施建设和服务,强化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改善村容村貌等服务机构建设,强化镇村和农村社区性服务机构建设,强化综治信访维稳等机构建设,有效提升乡镇政府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优化镇级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村。加强乡村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功能。建立稳定的建后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镇农业站、农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业科技经费的投入,切实有效解决农民在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科技服务乡村的能力。完善乡镇机构职能,增强在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完善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推进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打造镇村“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村级事务代办员制度,让村民办事少跑动甚至零跑动。加强村级信息化人才建设,提升村级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和服务能力。到2022年,全县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乡基本设施一体化水平。

(二)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依法扩大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架构,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创新用人用编制度,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需要,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探索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借鉴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构建简约的管理体制。适当增加乡镇公务员招考指标,逐步减少上级机关从乡镇党委和政府借调公务员的人数。

(三)提高镇级组织保障能力。完善镇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的体制机制,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组织统筹协调和示范带动作用。明晰乡镇政府组织功能职责,履职重点转为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基层建设。建立科学的政绩考评机制,侧重考核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考核导向,严格控制对乡镇设立不切实际的“一票否决”事项,促使乡镇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加强考核管理,切实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的问题。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将乡镇干部从应付各种考核的繁琐工作中解放出来,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农村广大群众服务。

专栏13 乡村治理行动计划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

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通过不断创新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选拔培养、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等措施,加强村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激发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打造基层工作的主心骨,抓紧抓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二)村“两委”班子成员素质提升工程

2022年,全县村“两委”班子成员45岁以下(含45岁)的人数占比要达到80%以上,“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成员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全县村“两委”班子成员高中和中专学历占比要达到80%,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要达到40%。建立村“两委”班子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每个村“两委”班子要确定2335岁以下、具有中专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三)干部“回乡联村”工程

每年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200干部到软弱涣散村、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协助抓好基层党建,破解农村发展难题,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整合利用现有村级组织办公、服务和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统筹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到2022年,全县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80%以上。

(五)“民主法治村”创建

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体系,到2022年实现全县“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积极打造覆盖乡村的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提升村级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力争到2022年建立3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16个示范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六)平安乡村建设

2018年起,深入推进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2020-2022年,不断巩固扫黑除恶斗争的基础和长效机制。

(七)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把技术防范纳入乡村规划和建设。在镇村主要进出路口、重点集市、交通干线、繁华地段、专业市场、校园、医院等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建立治安视频,引导企业、村(社区)、由镇(街)和村(社区)综治中心、派出所进行联网,提高社会治安防范信息化水平。

第七章完善乡村民生短板开启生活富裕新起点

全力完善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健全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坚决打好农村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以乡村居民最关切的现实利益问题为切入点,以抓重点、补短板为着力点,全面补齐乡村民生短板,塑造生活富裕新局面。

第一节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立足城乡融合发展

(一)加速完善乡村民生基础设施。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厕所革命”为着力点,到2020年底前实现乡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以加速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契机,全力健全和推行乡村公路“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分级管理体制机制;到2022年全县乡村公路路面铺装率达到80%、列养率达到100%,具备安全通客车条件的行政建制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100%。全面推进乡村生活污水处理,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自然村彻底断绝生活污水直排江、河、溪。推进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所有自然村建设1个以上生活分类垃圾处理收集点,低于20户的自然村由村民理事会协商解决卫生保洁员、20户以上自然村则由乡镇机关统筹配备1个以上保洁员。建立乡村农业用水和饮用水的水源统筹与保护机制,实现既满足农业用水又保障安全饮用水供给力,力争到2025年全县自然村实现自来水村村通。

(二)加速农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全面盘查农村水利基础实施现状,实施农村水利设施提升工程,维护好黄田水库和富石水库安全。重点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镇、小型灌区改造工程、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工程、防汛抗旱、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养护等项目建设。推进河渠系统工程配套改造、小型水源工程、农村河塘与排水沟整治工程等节水减排项目,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加强对乡镇、乡村的小水库、小山塘、小灌区、小泵站、小堤防、小水闸、机耕路等养护,到2022年改善灌溉面积1.045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85万亩。开展乡村中小河流全面疏通治理和河湖水系全面连通工程,强化长田河、湖洋河和黄地河等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到2022年完成整治中小河流31.9公里。创新和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机制,重新审定水利工程产权归属,构建县、镇、村分类分级管护责任与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三)持续改善民生生产生活设施水平。加速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到2022年既要彻底解决农业用电“卡脖子”问题又要全面攻克农村地区“低电压”现象。全面贯彻落实《梅州市通信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到2020年,全县所有20户以上的自然村实现4G网络全覆盖。推进乡村信息化步伐,鼓励和扶持互联网金融、远程网络教育等“互联网+”向自然村延伸。全力推进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到2022年以镇为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全面实现物流配送中心连接每个镇的所有自然村,实现镇村物流节点全覆盖。实施乡村减灾防灾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县、镇、村三级灾害物质贮备网点,实现受灾群众8小时内基本生活物资全到位;健全乡村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村消防、三防、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重大动植物疫病和流行疾病等应急管理能力。

第二节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一)优先发展农村教育。统筹全县教育资源,全面盘查全县城镇与农村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状况,找出城乡教育的贫富差距,到2020年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优先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尤其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行政村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一律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不足4000人的可设分园或联合办园。设立县级农村教育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励和扶持相邻村集体联合举办公办幼儿园。全力完善农村薄弱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奖励和扶持乡村小规模学校,确保小规模学校实现与城镇同步的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县城区域和有条件的乡镇完善和举办好寄宿制中、小学学校。推进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创建省级、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导向,以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目标,稳步推进普通高中规范化、优质化、特色化发展。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契机,以市场实际需求为导向,优化职业教育,健全职业教育产学教机制。进一步落实农村户籍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收学费制度,继续优化中职院校助学金、生活费补助等奖励和扶持政策。全面盘查乡村学校师资力量、师资结构、师资队伍等现状,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制度,统筹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建立城乡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者城乡轮岗制度,统筹全县城镇学前教师、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城镇学校每年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吸收一批乡村教师,彻底打通城乡教育资源互动通道。全面落实山区教师岗位补助,确保每一位乡村教师应得待遇。

(二)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全县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药品供应保障等体系。乡村卫生站房屋和基本装备需严格按国家规定合理规划配备,村卫生站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设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和药房,并配备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基本设施,设施设备应达到标准化村卫生站建设要求。到2020年全县乡村完成公建标准化村卫生站129间,探索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运营模式。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疾病、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定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全科、专科医生定期到乡村卫生站开展义诊活动制度,实施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医生轮岗。针对部分村庄常住人口少,探索乡村医师在相邻相近村庄每周定期轮点执业机制。建立乡村医生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乡村医师定期到乡村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跟班实训,提升乡村医生能力。探索打通乡村卫生站与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甚至市级医院之间职业发展通道,定期举办面向乡村医生的公开遴选招聘,为干得好、有责任的乡村医生提供一条职业生涯的阳光通道。健全乡村医生基本生活财政兜底保障机制,提升乡村医生职业补助金,完善乡村医生养老医疗保障政策,彻底解决有志于乡村医疗卫生事业的乡村医生后顾之忧。继续推进中等职业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定向培养乡村医生的机制,拓展乡村医生来源。将乡村卫生站纳入基本药物管控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实现村卫生站与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医疗设备统筹采购。

(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构建基本保障全覆盖、兜底保障满足基本的生产生活需求的要求为目标,以补充保障弥补短板为原则,以实现由制度全覆盖到乡村居民全覆盖为抓手,以建成既公平又可持续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归宿,以按照省部署的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为结合点,构建全体农民受益、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到2022年,农民参与农保率达到95%,到2019年农民参与农村医疗保险率达到100%,坚决执行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符合政策规定的低收入、困难群众,以“一个不落下”为原则全数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适应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构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保障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机制,提高保障性住房覆盖面,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基础,引导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慈善事业,强化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救灾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继续推进和完善农村高龄老年人补贴、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金补贴政策。确保农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正常增长,关爱农村残疾人士。

(四)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能力。以农村人口老龄化、部分城镇居民开始回流农村养老的新趋势为契机,加快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以提升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等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能力为着力点,积极探索以居家为基础、自然村(乡村社区)为依托、社会或政府养老机构为补充的互助型养老模式。以若干行政村为区域,统筹现有敬老院或乡镇撤并后空置的学校、政府办公场所等公共场所,完善或创建一批有规模上档次、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区域性敬老院。顺应城镇居民回流农村养老的新趋势,大力培养养老护理人员,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健康养老产业,建设一批融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养生养老配套服务的富有乡村特色的养生养老基地,逐步实现城乡养老一体化。

(五)提升农村灾害防御能力。实施灾害常识进村工程,通过乡村祠堂、乡村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通过灾害常识上墙、广播宣传等方式加强农村灾害常识的宣传教育。盘活乡村小学校舍、村委会办公楼、乡村祠堂等公共场地,推进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确保每个自然村(社区)均有室外和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到2020年,所有自然村(社区)室内外应急避难场所覆盖率达到100%;并定期举行应急演练,让农村群众面对灾害知道该如何实施自救、应该向哪个部门求救、应该往哪个场所避难,提高农村群众的灾害防范意识,提升农村群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助能力。坚持以预警为导向,构建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农村灾害防御机制。建立县-乡镇-行政村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多灾易灾山区、水库区及偏远乡村扎实推进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到2020年,确保灾害发生8小时之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能够得到有效救助。进一步盘查农村危房,到2020年彻底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提高乡村抵御气象、旱涝、地质、火灾等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第三节 攻克农村精准脱贫同步奔向小康生活

(一)全力攻克精准脱贫。以稳定成效为基础,全面总结2016-2018年精准扶持经验与教训;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脱贫攻坚战行动纲领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和精准扶持一线干部进一步深化精准扶贫意识、责任和重要性;以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为着力点,确保贫困脱贫不返贫;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制定和调整平远县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重点围绕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为主线,通过构建“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县级贫困户就业培训市级专项资金,搞活就业扶贫,以梅州市农业学校、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梅州市技师学院等中等职业院校为依托,全面开展贫困户所需的各种技能培训。以平远工业园、平远现代农业产业园、平远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梅州客家传统工艺为平台,探索学徒制技能培训模式,全力提升贫困户发展农业生产和务工经商基本技能。充分利用驻村帮扶干部的社会资源,依据自愿原则。主动引导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异地转移就业,达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二)深化南沙平远对口帮扶工作。以全面把握广州南沙对口帮扶平远为契机,以平远县资源禀赋为基础,整合南沙帮扶资源,紧紧围绕贫困镇、贫困村、贫困户最为迫切的需求,深化两地产业对接,以产业带动实质就业为着力点,重点发展若干农业产业、生态旅游产业。进一步深化两地劳务协作、教育医疗、人才培养、干部培训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对口帮扶工作,全面完善县对口帮扶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对口帮扶向共建共赢转化。

(三)到2020年全面落实政策兜底脱贫。重点关注贫困村老弱病残、特别贫困群体,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兜底政策保障标准,确保贫困村老弱病残、特别贫困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针对具备资源禀赋的特别贫困村,设立县级专项资金,提升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激活新的发展动力。针对不具备资源禀赋的特别贫困村,果断实施搬迁。盘查全县贫困户的子女,通过政府减免学费、社会力量直接对接等方式,彻底根除贫困户子女不因家贫而休学、退学、辍学。对所有贫困户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建档立卡,并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坚决杜绝因病返贫、致贫。全力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确保所有贫困户有安全住房。

(四)健全脱贫攻坚监控机制。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对脱贫攻坚各领域各环节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与监控,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提升第一、二轮扶贫开发“双到”帮扶的71个贫困村脱贫成效。以责任到位为抓手,坚决落实县主管部门和县帮扶工作班子、乡镇帮扶工作组、驻村工作队、村居干部实际责任,严格落实扶贫工作组成员包片包户责任,确保每个分散贫困户都有干部联系帮扶,不脱贫不脱钩。以督查、巡查等为保障,以扶贫审计为后盾,以零容忍机制为保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县政府与镇政府官网、乡村村委会的公告栏向全社会公开扶贫资金使用过程,确保扶贫政策在阳光下生根发芽。严厉责罚对扶贫工作执行不到位、严厉惩罚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行为。构建脱贫攻坚动态监测、分析和评价机制,以切实减轻一线扶贫干部负担为根本点,彻底杜绝任何超出政策性检查考评外的任何额外考核与评估,关心爱护工作在扶贫第一线的基层干部和驻村干部,落实相关激励政策,保证一线扶贫干部有充足的时间、精力、良好的心态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第四节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拓展增收致富渠道

(一)提升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制定的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开展创业的政策措施,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就业信息网络全覆盖,促进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以对接广州对口帮扶梅州、南沙对口帮扶平远为突破口,全力构建农民转移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以平远县城提质扩容为契机,以平远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村委公共服务中心为平台,适时公开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引导农民就地转移就业。以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为对象,以梅州市农业学校、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梅州市技师学院等中等职业院校为平台,紧紧围绕平远县域企业和地方特色产业需求,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将一切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都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

(二)激发农民内生创业就业活力。充分挖掘全县各乡镇、各乡村的地方特色产业资源禀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观,因势利导引导农民在休闲农业旅游领域开展创业活动。盘活乡村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对其开展创业能力培训,组织他们到国内已经获得成功的创业型乡镇、乡村参观和交流,与当地成功创业的农民开展实地互动,让农民真正实现想创业、能创业并成功创业。对符合条件有创业意愿的农民、返乡农民工,以政府财政贴息或者争取国内外各种金融组织的资金为其提供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充分运用乡镇(街道)、乡村公共服务中心的公告栏,大力宣传创业优惠和支持政策,强化农民创业的财政扶持力度,确保党和政府的各类创业培训、创业补贴、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得以落实。

(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为基础,深化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集体收益分配等权益,积极引导农民以土地、宅基地等承包经营权入股涉农合作社、涉农龙头企业等,完善和创新涉农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突破以往农民仅在生产环节参与利益分配的模式,让农民分享农业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增值收益,进一步提升农民收益。大力培育和扶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小农生产和家庭农场,发展订单农业,拓展农民增收空间。以振兴平远传统工艺为重点,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乡村特色休闲农业旅游产业(比如新大地模式),构建乡村特色产业就业示范基地,实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以弘扬传统工艺为着力点,推进乡村传统工艺产业朝多元化发展,培育一批家庭手工作坊,拓宽农民就业面。

专栏14 生活富裕行动方案

(一)健康乡村建设工程

全力打通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流动通道,逐渐推进乡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卫生站并保证每周定期有全科医生值班。通过在职进修提升乡村医生医疗水平,通过定向培养模式充实乡村医生人才队伍。

(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统筹全县教育资源,以打通城乡教育资源流动通道为着力点,优化乡村幼儿园、小学、中学布局,加大力度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乡村定额招生工程。严格落实乡村教师补贴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应得待遇。

(三)就业质量提升工程

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农民就地就业;完善乡村就业创业信息共享平台,打通城乡就业创业信息流动通道,打造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四)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以统筹城乡为基础,建立全民参与的乡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社会保障体系。

(五)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到2020年,彻底完成乡村村道改造、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0%实现行政村通班车。

(六)数字乡村建设工程

加强乡村网络基站维护与建设,实施4G网络入乡进村工程,提升乡村4G网络服务质量,所有20户以上自然村开通4G网络,到2022年,实现乡村4G网络全覆盖。

(七)精准脱贫攻坚工程

以产业扶贫为重点,盘活乡村产业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产业、乡村特色农业产业等;以就业创业扶贫为主线,引导创业群众、就业农民朝扶贫产业就业和创业。实施电商扶贫,彻底打通乡村农产品销售网络通道。对完全不具备脱贫的贫困村,果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八)实施城乡社会关爱工程

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健全乡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建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完善乡村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敬老院。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三留守”人员基础信息台账,提供专业化服务,到2022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行动全覆盖。

第八章 实施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要按照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和政策体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在人力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从而补齐平远县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推动形成新型城乡融合关系。

第一节 深化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建设

(一)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1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进一步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按“权责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扩充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二)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搭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市场,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允许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转移劳动者,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创新服务手段,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援助制度。健全城乡均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拓展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保障平等享有权益,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农民工在流入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学位供给,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把进城落户居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采取多种方式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三)完善激励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以及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大对招用本地劳动力成绩突出企业的表彰奖励力度。

第二节 培育积聚乡村各类人才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体系,培育各类农业职业经理人、合作社管理人员、家庭农场主、经纪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至2020年,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0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模式,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实现50岁以下从业人员全员培训。支持“领头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到2022年,基本实现每个村庄创业致富带头人全覆盖。按省市统一部署,建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机制,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分级认定、培育资格认定。探索设立新农人返乡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推广“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惠及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到2020年新认定建设2家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

(二)实施乡村专业人才培育工程。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推行定向选育模式,落实县级以下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大力引进平远县农业农村急需紧缺人才,出台“三农”人才引进计划,招聘一批乡村振兴急需紧缺的人才到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充实乡镇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力量。县事业单位按30%比例统筹安排当年以考察方式直接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到村委会工作2年。贯彻落实省乡村工匠培训和职称评定办法,鼓励支持本地工匠依规承建乡村小微工程。以培养客家菜师傅为重点,采取短期培训与学制、教育相结合等模式,支持有意愿的农民群众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提高乡村劳动者客家菜技能水平。支持大学毕业生服务乡村,扩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规模,探索“带编招募”模式,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参照师范生“上岗退费”政策,对扎根农村就业创业或服务农村时间达到3年的大学生,经核准可退补大学学杂费。对新引进到我县边远乡镇、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落实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8万元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职业学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开设服务乡村类专业和课程,针对性培养农村教师、农技推广员、养老护理员、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专业人才。加快实施乡土人才评价认定工作,认定一批带动能力强、有一技之长的“土专家”“田秀才”,培养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非遗传承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乡村旅游向导等,并享受相应待遇。完善激励制度,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积极性。通过完善薪酬体系突出物质奖励,进一步提高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待遇,加大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奖励力度。拓展乡村专业服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推行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向上晋升制度。

(三)加大基层人才选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后返乡定居服务乡村。以选优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实施“农村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从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加强“三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水平。各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组织实施县镇领导干部大培训计划。优先选拔在乡村振兴中实绩突出的干部进入镇级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优先推荐在乡村振兴中实绩突出的镇党委书记进入县领导班子。做好乡村振兴公务员专项招录,按照当年服务基层项目考核期满人员的10%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人员,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拿出10%的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人员。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村镇。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农村科技特派员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信息入股等形式,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抓好镇级涉农机构改革和设置,确保农业、林业、畜牧、水务等涉农机构增编增员,实行专业化招录,畅通涉农专技人员培训、职级评定、职称评聘和晋升提拔渠道,确保镇级行政机构涉农专业技术人才招得进、留得住。

(四)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实施新乡贤返乡工程。在镇村党组织领导下,以乡情乡愁为纽带,支持在外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农业科研人员、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律师、技能人才等新乡贤通过参与乡村治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担任志愿者等方式服务乡村。培育具有时代精神和平远特色的新乡贤文化,鼓励发展乡贤理事会、参事会、议事会等乡贤组织。将新乡贤定期服务乡村,作为职称评定、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客都好乡贤”评选活动,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壮大农村骨干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鼓励乡村规划、文创、旅游等各类人才及专业化社会工作者参与农村基层服务。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积极组织农业、科技、卫生、文化等领域人才和青年志愿者到村开展志愿服务。鼓励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侨返乡贡献力量。力争到2020年,吸引60名左右平远籍华人实业家、知名侨领、外出乡贤回平远创业发展。

专栏15 乡村振兴人才支持工程

(一)乡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县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及乡镇、行政村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合理配备经办管理服务人员,改善服务设施设备,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全覆盖。推进乡村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开展网上服务,进行劳动力资源动态监测。开展基层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

(二)“领头雁”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

深入推进“领头雁”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合作社管理人员、家庭农场主、经纪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创建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实习实训、创业孵化基地,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能力提升的人员优先成为培育对象,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

(三)“客家菜”师傅培育工程

以培养客家菜师傅为重点,采取短期培训与学制、教育相结合等模式,支持有意愿的农民群众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提高乡村劳动者客家菜技能水平,带动乡村劳动者凭客家菜技能开办农家乐等,实现就业创业。

(四)农村专业人才培育工程

统筹开展农村专业人才评价认定,认定一批带动能力强、有一技之长的“土专家”“田秀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养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

(五)新乡贤返乡工程

在镇村党组织领导下,以乡情乡愁为纽带,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农业科研人员、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律师、技能人才等新乡贤通过参与乡村治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担任志愿者等方式服务乡村。

第三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激活土地产权效能

(一)深化乡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不动摇,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探索通过股份合作制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贯彻落实省水田垦造补偿补贴制度,垦造水田项目相关补偿补贴直接发放至地块涉及权益人,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并分享经济收益。制定引导农民互换并地的激励政策,鼓励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成立土地流转中心实现土地二次流转二次分配,或自愿互换并地,实现连片经营。争取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按照上级政策法规简化宅基地审批程序,坚持“一户一宅”原则,确定宅基地使用标准,并建立乡村报建协管员制度,严格实行农村建房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在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权的前提下,拓宽存量农村建设用地利用途径,允许通过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加大对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村各产业的工作力度,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按实际需要提高农业设施用地指标比例,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安排,支持各级供销社盘活存量土地进行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建设项目和年度评估相结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批制度。保障乡村旅游业及光伏产业用地需求。根据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县级在确保区域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前提下,采用分散划块、点状分布的形式供地,有效利用农村零散存量建设用地。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坚决防止变相改变农用地性质和违法侵占农村土地的行为;对违法用地情节严重的实行问责追究。

(三)扩大增量盘活存量。鼓励开展农村土地拆旧复垦工作,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到2027年完成全县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监管,积极开展无违章建筑县创建活动,杜绝新增的违规建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三旧”改造政策,推动农村配套设施改善、物业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改造建设民宿、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场所,拓宽存量农村建设用地利用途径。鼓励村庄集约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盘活提升低效农村建设用地,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妥善解决好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到2022年基本化解农村“两违”历史遗留问题。严禁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严禁外部资本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第四节 推进农村农业综合改革培育持续发展动能

(一)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办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健全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四有”(有社会机构信用证、有公章、有集体银行账户、有章程)、“四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社委会、监事会),逐步构建“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探索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支持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所持有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更多有效实现形式,结合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鼓励采取确股、确份额以及确股和确份额相结合等确权模式,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通过制度创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作机制和民主议事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鼓励村集体、农民以资金、技术、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形式入股参与工商企业合作经营,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到2021年基本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或参与土地整治、农田水利、村内道路、产业发展等财政支农项目建设。加强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产权评估、抵押融资、矛盾调处、产权处置等职能,健全流转审核、交易和备案程序。

(二)推进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省委市委农办有关深化乡村振兴改革的工作部署,编制《平远县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领域改革,力争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5年内完成各项综合改革任务。

(三)完善涉农机构改革。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纵向发展,横向延伸;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于一体的县镇村三级助农服务平台(中心),努力把供销社系统打造成为新型农业服务主体骨干力量。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第五节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扶持制度

(一)坚持财政优先保障。按照国家和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要求,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按土地出让收入中抽取一定的比例用于乡村振兴工作;加快推进水田垦造工作,完善水田指标交易机制,县持有的水田指标交易收入全部上缴县级财政;用好拆旧复垦以及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加快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按照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在确保完成中央和省市的约束性任务前提下,统筹整合使用省级及以下各类乡村振兴财政资金。将县级河长制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示范性,重点支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示范、引领、支撑作用的企业和项目。加强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资金使用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创新农业补贴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财政支农效能,形成多方面的综合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改革完善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对绿色农业发展机具、高性能机具以及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进一步深化县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改革,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绩效目标,制定用款单位的任务清单,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将任务清单和资金同步下达。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到2020年农业保险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品种应保尽保。探索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鼓励开展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三)激发社会资金投入。发挥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落实“万企帮万村”行动,支持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到农村建基地、做品牌、搞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项目包括学校、道路、桥梁、村庄小公园等永久性建筑,允许以企业或企业家个人冠名或建碑、入村志。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及运营。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制定我县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具体政策。鼓励利用外资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第六节 创新金融支农产品服务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一)完善金融支农组织体系。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严格管控风险,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参照省、市对应出台我县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保障入社农民的权益,吸引当地农民、个体工商者、农村中小企业等参与合作,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参与普惠金融建设。支持基层信用合作社与供销社、专业合作社深度合作拓展助农服务,支持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大力发展农村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安排专项支农再贷款额度。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扩大政策性担保机构合作面和业务覆盖面。深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推进综合征信系统、信用村、金融服务站和便民取款点等平台建设及移动支付推广应用“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对“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按一定比例补贴保险费用。

(二)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探索开发新型信用类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利用量化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融资方式。支持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投资力度,推动盘活乡村闲置资源资产,多渠道解决农业农村发展投融资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并购重组。引导持牌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农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参照省对应制定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保障等政策,加强社会资本下乡监管。

(三)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政策。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拓展业务,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继续通过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支持“三农”金融服务。参照省、市对应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制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完善涉农贴息贷款政策,降低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加快完善“三农”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专栏16 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工程

(一)金融服务机构覆盖面提升工程

稳步推进村镇银行设立工作,提高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覆盖面。在严格保持县域网点稳定的基础上,加大评估考核力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到空白乡镇设立标准化固定营业网点。

(二)农村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

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运用多样化金融电子机具向行政村延伸服务,通过农村社区超市、供销社经营网点,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广泛布设金融电子机具、转账电话、自助服务终端和网络支付端口等,使服务触角遍布每一个乡村。

(三)金融支农服务技术提升工程

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存取款、支付结算、小额贷款等各项业务,创新“三农”金融服务的新渠道、新手段、新方式和风控措施,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

(四)农村贷款产品创新工程

深化“银保合作”,开发以贷款保证保险为风险缓释手段的小额贷款产品。探索以仓单等作为风险缓释手段的贷款融资方式,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包括大型农机具在内的农业生产设备、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第九章 加强规划措施保障确保乡村振兴新成效

建立平远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县负总责的总体要求,强化各镇村的主体责任,加强党的领导,坚持规划引领、典型带动,加强考核监督、完善投入机制保障、强化法制保障,举全县之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建立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齐抓共推的强大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建设,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担当、建设一批过硬的乡村振兴建设队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的组织、跟踪和落实,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和完善农村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在乡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完善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中出现的制度供给不足或空缺,确保战略实施的规矩立在前面。在组织上做到“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真正落到实处,在工作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因此,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各种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各级组织和干部真刀真枪扎实干,使乡村振兴工作如期实现。

第二节 坚持规划引领

强化规划引领,根据本规划,各镇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形成系统衔接、城乡融合、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确保规划方案逐级贯彻实施。规划要结合发展实际,结合当地村庄演变与发展趋势,针对聚集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撤并消失类等不同类别村庄的发展重点,明确本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思路、目标和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制定专项规划或方案,细化落实并指导各镇完成全市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县、镇、村三级联动、部门协同的规划推进机制。各镇村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分步推进。

第三节 强化法制保障

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从乡村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乡村振兴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修改。各级党委政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第四节注重典型带动

坚持注重典型示范引领,鼓励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振兴战略先进经验、先进做法,积极倡导和树立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典型,讲好乡村振兴“平远故事”,以先进村庄、先进企业、先进人物的生动实践引领带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立足本地实际,及时总结发展实践和成功经验,挖掘不同的创新模式和典型个案,剖析示范价值,加快推动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健康有序进行。为国家和省贡献平远经验,争取有更多的先进人物受到省“十百千万”工程的表彰。

第五节 抓好考核监督

健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纳入各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目标考核范围。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办法》与《2018年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并制定县层面的考核办法与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述职评议、第三方评估和督促检查三种考核方式,把组织领导、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头雁工程、人居环境、脱贫攻坚、保障机制7个方面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镇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的主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和表彰奖励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认真态度,对照考核工作要求,逐项检查核实,对提供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实反映各镇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和敷衍应付的现象,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任务清单和落实台账制度。县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负责人履行乡村振兴第一负责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鼓励各镇各部门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勇于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组织县级人大、政协、监委开展联动监督,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定期评估督查各镇各部门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等情况,定期发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动态。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

专栏17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主要任务

部门分工

1

规划目标监测考核评估

县发展改革局主抓

2

推进城乡空间融合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县委农办主抓,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参与

3

农业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县农业农村局主抓

4

质量兴农工程

县农业农村局主抓

5

农业绿色发展行动

县农业农村局主抓

6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计划

县农业农村局主抓

7

农业科技创新支撑行动

县科工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主抓

8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行动

县农业农村局主抓

9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县农业农村局主抓

10

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县自然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主抓

11

旅游开发与特色小镇建设工程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抓

12

焕发乡风文明建设行动方案

县委宣传部主抓

13

乡村治理行动计划

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14

生活富裕行动方案

县扶贫局主抓,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工商务局等分别负责

15

乡村振兴人才支持工程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分别负责

16

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工程

县金融局主抓

第六节 完善投入保障

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相适应。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严格管控风险,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出台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增加地方自主统筹空间,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紧密结合当前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的有关优惠政策,向中央、省直农业、社保等有关部门争取乡村振兴经费,争取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乡村振兴建设上。设立平远县乡村振兴投资基金,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探索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的路径和方式,引导更多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投向农业农村。切实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乡村振兴事业。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加大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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